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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德仁南宋
措置便宜借补官资奏建炎三年五月 南宋 · 高德仁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七九、《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二之四(第四册第三七八五页)
比国家多事,急于用人,许从便宜借补官资以激劝有功之士。
而诸处知州有非带职而借人以阁职,委之权将领者,有自白身补名目而令权处尉者。
乞行下诸路监司郡守,今后应缘军事止许借补保义郎副尉,充捉杀使臣使唤,不许差权兵官巡尉
候立功日具立功等第第保奏,依格补授。
如违,并科以违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