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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见素北宋 951 — ?
敕赐西岳乳香记咸平六年九月十五日 北宋 · 韩见素
 出处:全宋文卷七九、《金石萃编》卷一二六、乾隆《华阴县志》卷一九、《华岳志》卷六
粤若太极剖判,非三才无以孕百神之□;
□气周流,非五行不能储万物之秀。
是则五行于三才百神,一气万物,无所不在矣。
故在天为五星,在地为五岳,在人为五脏,在物为五色,□□声教,亦无所不备矣。
有逆顺生煞、消息盈虚之理,得其道者圣功生焉,神明出焉,百姓日用而不知,故君子之道鲜矣。
夫五岳者,自融结之□,与五行之气并生焉。
故其神也,命五帝以封之;
其祭也,秩三公以视之;
其灵也,唯聪明正直以司之。
天子岁以四立之日名于王□□□之常礼也。
以至国家似有水旱灾疠之兆,为民而荐诚者,亦非时而请谢焉。
西岳金天氏盖其一也。
世人有以不忠不孝、不廉不□、□仁不义,堆愆积咎,架肩叠迹而来,淫祀以求福祸者,宜其请祸也,何福之有乎!
神终不以三爵庶肴,易其福善祸淫之道也。
苟有抱忠孝、□□□、挟仁义而来祭者,虽潢污行潦必享之,其所享者诚也。
孔子曰「吾不与祭如不祭」,又曰「吾祭则受福」,其诚之谓乎。
唯是国家每□□祭,继日晨香,则必歆而福焉。
何哉?
以其既诚且明,不为己,而为民,无玷于聪明正直之职也。
先是五岳诸殿逐日所焚之香,自来因循,官□□给,肇自右司谏、直史馆高君绅,于至道中荆湖转运日,见南岳司天王庙逐日诸殿晨荐之香,只采山中树根烧爇,遂特发奏章,乞□□香烧,略曰:「陛下欲普天储祉,故五岳是尊;
万姓欲四序祈恩,故明神是仰。
其于香火,尤为荐诚,阙而未行,何以为礼?
伏乞圣慈,特降敕命,许于南岳诸殿逐日共破乳香一两。
复虑泰山等四岳有似此未破香处,亦乞特降指挥」。
自是敕下华州勘□西岳合销乳香闻奏。
时主庙官令神祝等慢神如一,遂共分析本庙一十一处合销乳香半两。
匪唯俭不中礼,抑亦盗在其中,盖不焚则有□,焚之则不足也。
神灵感遇,若有所召,未数岁,高君自荆湖归,亲典是郡,点检本庙诸殿所焚之香,全然阙少,奏复添之。
戒励既严,焚为尤尽。
□享唯馨之德,人恭如在之容,巍巍圣朝,实受其福。
人有谓高曰:「今五岳百神日受芬馥,皆公之力也」。
答云:「君上之赐也」。
又曰:「□公言,君何由而知之」?
曰:「臣下之职也」。
是知高君之所任也,不独惠于民,亦将及于神;
不独益于君,亦将及于身。
君有是臣,何□而不拾,何阙而不补矣?
高公以见素悬车岳下,遣累神封,托纪岁时,贵无誉饰,命但直叙赐香之由、致祭于礼以警之,欲使后之思乳香者□慢神之过,效淫祀者知请祸之非。
言者无罪,闻者戒之。
时咸平六年九月十五日记。
观察推官承直郎试大理评事丁□周,节度推官将仕郎试秘书省校书郎韩翱,左班殿直兵马监押兼在城巡检李承信,给事郎、守国子博士监酒务、轻车□尉、赐绯鱼袋张瓘朝请郎、守太子中舍通判军州事、骑都尉、借绯薛龟从,宣德郎、守右司谏、直史馆、知华州□□事、轻车都尉、赐绯鱼袋、借紫高绅
镌字人姚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