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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元礼南宋
上沿海州县措置海盗事状嘉定十一年三月十六日 南宋 · 韩元礼
 出处:全宋文卷七○四四、《宋会要辑稿》兵一三之四七(第七册第六九九一页)
温、台、明、越四郡,海道辽阔,盗贼出没不常,州县各顾其私,不相统一,出彼入此,无由捕获,于是专立沿海制置一司以统之,假以刺举之权,故能使沿海州县勠力一心,不敢私自纵容,盗贼无所隐庇。
近岁玩习为常,盗发某州某县地分,本司就委推勘,率是淹延,不与结绝;
或盗贼供通,合行取会,本司行移,邈然无报。
乞行下沿海州县,同心一体,以奉王事,不得仍前违慢。
自后遇本司行下推勘盗贼,其有淹延不早结绝,及行移不即报应者,容具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