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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仲绮南宋
请禁妄指奸细乱捕杀伤奏绍兴四年四月十二日 南宋 · 韩仲绮
 出处:全宋文卷四○六七、《宋会要辑稿》刑法二之一○二(第七册第六五四六页)
近因泗州申请,获伪齐奸细依化外奸细推赏转官。
或恐远方凶悍之徒贪赏,妄杀良善,为害滋大,乞应知有奸细,并告官司收捕,依条结赏。
若擅收捕致杀伤,不经官司勘證者,为首人坐以故杀伤人罪。
契勘江湖闽广之远,西北士民流寓者众,若被诬执,因而遇害,其必不能远赴行在伸诉,仍乞镂板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