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县社稷坛记 南宋 · 陶任古
出处:全宋文卷四六四九、《吴都文粹》续集卷一二、正德《姑苏志》卷二八、《海虞文徵》卷一三
有民人焉,有社稷焉,民为贵,社稷次之,临民所重,莫先于社稷也。常熟之为邑,亦古子男之国。于邑之西,所寄以奉社稷之祀,皆颓垣败屋,坛壝隳圮。任古之官之初,会春祀,莫遑展俎豆之事,以荐此诚。念何以报神休而答阴贶,越岁,方鸠工而治之。其所费不谋于公帑,不假之民力,亦取其有罪眚而不丽于法者,命赎之。壮者献其力,富者助其资,卒无异词。始于今年之孟秋,报成于冬初,坛壝垣屋为之一新。虽无华丽,亦使邑人知社坛之重,察邑官之所存焉。绍兴甲戌冬十月,县令陶任古记。
按:宝祐《重修琴川志》卷一一,宛委别藏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