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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希点南宋 1144 — 1209
司农寺钱物借拨事奏庆元四年十月 南宋 · 陈希点
 出处:全宋文卷六三五八、《宋会要辑稿》职官二六之二二(第三册第二九三○页)
窃惟中外无事,为国虑者当有从容暇豫之谋,不当徇目前迫切之计。
臣昨负丞农寺,窃见一岁合用斛斗,其数不少。
两浙七州、江东、四州岁运米外,其馀全仰两浙籴降本钱收籴军人回粜及客人中粜米斛以为岁计。
淳熙初元,州郡岁额钱共计一百六十八万缗,是时年丰米贱,楮币方重,钱无他用,故不闻有迫蹙之患。
淳熙末年集议减免以宽州郡,降为一百五十三万。
庆元初年,复减衢州之额为一百五十一万。
其间又有虚额无钱及收籴马料等数。
其实籴米止一百四十万馀缗,使岁得中熟,州郡无欠,犹可支吾。
近年以来,乃日有不足之虑,诸仓约支不能兼月,官吏惶惶,每惧乏兴,至于借拨桩积以救期限,使穷匮阙乏之声日闻于朝廷,是岂中外无事之时所宜有哉!
臣尝迹其故,致此者州郡发钱虽号钱会中半,而温、处、台三郡水运不通,尽用楮币,通计诸郡三分中仅得一分见钱。
而见钱出门有禁,所籴客米并用官会支发。
年来币轻,折阅已甚。
浙西出米之地,仅得六百二三十文,商旅以此细算,暗增米价,是一百万缗仅得八十万缗之用。
绍熙二年户部岁于农寺借拨十万缗,前后通借已七十万缗。
庆元改元,每岁又拨二万四千缗,充赵开府供给,共计七万二千缗。
虽公家之财皆为公家之用,然指定之数不可复削。
今乞劄下户部,应农寺钱物除籴米外,今后岁借钱十万缗,并请给钱二万四千缗,并不计借拨。
诸州每岁发钱有欠及分数者,乞至岁终仿户部申明朝廷议罚,使州郡略知警畏,以救失陷之弊,庶几国计稍可支吾,官吏得以任责。
劝储仓记 南宋 · 陈希点
 出处:全宋文卷六三五八、雍正《浙江通志》卷一○○
括苍负山为郡,土田瘠薄。
溯溪而西几三百里,为邑曰龙泉,其地与闽接。
平时小民重本力穑,仅仅自足。
然非舟车走集之便,稍遇旱涝,则移告籴于他邦者,倍费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