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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安石北宋 1014 — 1094
市粮草以备缓急移用疏元丰元年二月 北宋 · 陈安石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八八、《宋会要辑稿》食货三九之二九(第六册第五五○二页)、《宋会要辑稿补编》第六○九页
年谷屡登,当广行计置。
乞于河北权住籴见钱京钞内支三十万缗,市粮草以备朝廷缓急移用,如积久,令转运司常平兑换。
永利东西监盐事奏元丰元年 北宋 · 陈安石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三
永利东、西监盐,请如庆历前商人输钱于麟、府、丰、代、岚、宪、忻、岢岚宁化保德火山等州军,本州军给券于东、西监请盐,以除加饶折籴之弊。
仍令商人自占所卖地,即盐已运至场务者,商人买之加运费。
如是则官盐价平而商贩通。
按:《宋史》卷一八三《食货志》下五
军器及材料纲运事疏元丰二年三月 北宋 · 陈安石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九七
欲乞应军器及材料并衣赐,凡纲运并差厢军搬运,日支口食,如阙即和雇。
军器材料其间有不适用及粗重,枉破脚乘,欲乞并委所属专差官相验堪好,方得起发。
应合变造成朴,并令要用去处先造样一二件关送,起发州军依样计置应副,如此减得脚乘,兼便于津般。
到任推行新法事奏元丰三年九月 北宋 · 陈安石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九
自到任推行新法,禁止私盐,督官场鬻卖,及召商人入见钱算请,永利两监积盐并已通行。
岁有加羡增收。
及检点到忻州盐池,及盐池等增收课利,并绛州、曲沃金坑,泽州、陵川锡窟,各已措置就绪。
差夫运粮事奏元丰四年八月 北宋 · 陈安石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一五
自来军兴差夫运粮,骨肉相送,号泣于道路,传达朝廷,多蒙嗟恻,为之中罢。
今师行般粮,厢兵不足,不免差夫,必存故态,伏乞体察。
钱物归本司事疏元丰四年十月 北宋 · 陈安石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三
军兴以来,应朝省封桩并诸司提举司钱物并归本司,虑缓急移用不足,乞更应副。
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一七。又见《宋会要辑稿》食货四九之一九。第六册第五六四三页《宋会要辑稿》作「九月」。
奉诏干集本路盐事奏元丰四年七月 北宋 · 陈安石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一四、《宋会要辑稿》食货二四之二一(第六册第五二○五页)、《宋会要辑稿补编》(第七五九页)
元丰元年闰正月,奉诏干集本路盐事。
臣自到任推行新法,官场课办,私盐禁止。
及召商人入中钱算请,永利两监,积盐已通行,岁有羡馀
及增收忻州咸地铛户,马地池盐课,绛州、曲沃金坑,泽州陵州锡窟,各已措置讫,令保明官吏以闻。
请罢支籴钱事奏元丰中上言) 北宋 · 陈安石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三、《宋会要辑稿》食货三九之二八(第六册第五五○二页)
十三州二税三十九万二千馀硕,和籴八十二万四千馀石,所以灾伤,旧不除免,盖十三州税轻,又本路恃为边储,理不可阙。
其和籴旧支钱布相半,数既畸零,民病入州县之费,以钞贸钱于市人,略不收半。
公家寔费,民间乃得虚名。
欲自今罢支籴钱,岁支与沿边州郡市籴粮草封桩,遇灾伤,据民不能输数补填。
如无灾伤,三年一免输,以封桩粮草充数,即不须如韩绛议,或数二分,及灾伤十七除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