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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南
跋家书后绍兴十二年四月 宋 · 陈南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宋陈少阳先生尽忠录》卷七、《陈修撰文集》卷一○
呜呼!
先兄少阳宣和靖康间太学生,当虏骑深入,国家危急之时,上书阙下,论天下事。
天子嘉其忠,命之以官。
既辞不受,谒告而归。
建炎元年夏四月,今上即位之十日,以布衣召至行在所,未得见,又三上书。
当时用事大臣私涉嫌疑,力请诛殛,遂陷大祸。
方收之日,自知不免,略无忧色,对所追吏更衣进食,索纸作书以遗其家,区处家事纤悉备尽,字画如平时,无一笔舛误。
其书竹纸所写,反覆有字,不可装背。
一日,其婿潘好谦揭而两之,无所遗缺,乃得成轴,若有神物护持而至然者。
三年,用事者既逐,天子感误,追赠京秩,复赐钱五十万。
绍兴四年冬,再赠朝奉郎秘阁修撰,仍官其子弟,锡之土田,以恤其家,德至渥也。
则其大节,固已托不可朽而传无穷。
顾所遗家书,岁月浸久,恐遂磨灭,谨用刊之于石,垂示子孙,庶几见者知忠义之士,志气素定,视死如归,临难之际,神色不乱如此云。
十二年夏四月望日,弟南泣血谨书。
按:《宋陈少阳先生文集》卷一○,明刻本。
陈东行状 宋 · 陈南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
公讳东,字少阳镇江丹阳人也。
曾大父讳广,大父讳思齐,考讳震。
自五世以来,以儒嗣其业,皆隐德不耀。
公生而性颖悟,有气局。
未冠,已如成人,博学强记,善属文。
年十七,朝廷以三舍取士,入学,与诸生居十年,以上舍贡于辟雍,升太学
太学十五年,屡以校定试上舍,俱不利。
人或诱以他道进,公正色谓之曰:「吾虽不材,必欲取科第为亲荣,君奈何以是污我耶」!
政和三年,朝廷大作雅乐,命太学生五百人习之,有司将按试于庭。
或谓事竟且次第推赏,时诸生及缙绅子弟多以夤缘获与者,人人有德色,公时以斋长与焉。
一日辄诣长贰白辞之,长贰谓公曰:「乐成且官矣,人咸愿与而不可得,公何遽辞焉」?
曰:「宁有是事?
万一有之,吾何以侥倖进身耶」?
同舍生力挽之,卒不肯与,有识者高之。
俄而奔先君丧以归,哀毁成疾,终三年不入妻室,乡党称其孝。
服除,复游太学,毅然有澄清之志。
每与士大夫论巨奸,往往怒发冲冠,见者为之竦然。
宣和八年,金人寇河北徽宗倦于勤。
渊圣皇帝即位,明日诏内外及士庶言时政得失,公慨然曰:「太学贤士之关,国家涵养之地,岂可无应诏者乎」!
乃率在学数百人上书阙下,首论蔡京、王黼等误国奸状,乞正典刑,以折敌气。
渊圣纳其言,然执政者营救之,犹未遽出。
时金人犯京城,公在围城中,再上书,反覆论等罪恶。
继而台谏亦论列罪,于是朝廷始尽黜而诛之。
明年春,渊圣方召五路兵以拒敌,用李纲、种师道主其事,而肉食者偷安畏慑,欲为城下之盟,沮罢、师道等,京师俱罢兵,金人乘我不备,恟恟不自安。
公曰:「事急矣」!
于是夜复草书,黎明合在学诸生伏阙下以进,军民不期而会者十馀万人。
渊圣悟,即起二公于废籍中。
金人闻二公之复用也,因遂解去。
初,公之与诸生伏阙,军民始相聚以观,俄至数万。
奈其书为奸人蔽塞不即通,军民因毁阙前栏楯,挝登闻鼓。
其不逞者愤宦官之前为奸也,乘势鼓噪,杀御药拱之等,至揉其肤发。
公止之虽甚力,众怒哗不听。
有同舍生前谓公曰:「事势如此,奈何?
盍且逃死乎」?
公笑曰:「君何言之谬耶,吾去则君等戮矣,顾君等何罪,吾今自是头已在地矣」。
继而、师道出谓众曰:「朝廷已复用我总兵矣」。
众皆识二公丰采,遂稍稍散去,实靖康元年三月初五日也。
于是用事者遂以胁持君父为名,令太学官屏公出学。
已而王时雍辈又欲矫制尽杀太学生上书者,赖开封府聂山力救得免。
渊圣复降内批付山曰:「前日太学生陈东言事,诚出忠义,可令还学」。
山同祭酒杨时出御笔率学官请公。
或曰:「君可去矣」。
公曰:「吾家贫亲老,欲由学校取科第,今天子礼士如此,吾何舍学校去乎」?
遂还学。
久之,宰相吴敏请以官命公,实欲宠之也。
公再上书力辞不受。
夏五月,因谒告归省亲。
公既欲以科举进,是岁秋八月应乡贡进士举,预荐未行。
奉亲居里闬,甘旨之馀日与亲旧把酒为乐,酒后耳热,往往援笔赋诗以自适。
冬十月,金人犯京城,公忧国步艰危,至寝食俱废。
继闻京城陷,乃北向恸哭,或中夜兴起,恨无死所。
明年夏五月,今上皇帝即位于南京,改元大赦。
公闻之喜而不寝,谓所亲曰:「吾今始有生意」。
未几,有旨召公
于是知镇江府延康殿大学士赵子崧移文趣公行,公闻命戒严行李。
或劝公无行,公曰:「新天子即大位十日,而下诏呼一布衣,必欲闻天下之言也,有君如此,顶踵奚惜耶」!
遂就道,以棺自随,示不求生以害仁。
八月十五日行在所,即具状申尚书省,不报。
因寓居神霄宫,杜门不敢见宾客
宰相汪伯彦、黄潜善议欲迁都建业师人情日益不安,遂上书乞罢潜善、伯彦,进用贤相;
又上书请车驾早还,决策亲征;
又论迁都于国家大有利害者。
皆不报。
知事势已不可回,欲乞归田里待罪,状未及上,私念之曰:「天子以忠言召我,若不以微罪行,人必以我为畏祸而去」。
遂蔬食焚香,草书再上之,力论潜善、伯彦等奸。
书上,潜善以公言逼己,乃与宦官康履谋以他事奏请,令应天府孟庾追取而杀之。
康履方怒公在靖康初伏阙,致军民杀其党朱御药辈,而孟庾王黼客也。
潜善、伯彦既有杀公意,二憾在焉,遂置极法。
公自赴召至行在所,凡十日而得罪死。
然公虽以言忤权贵见杀,而书中所言,多中时病,朝廷往往略施行之。
方应天府追吏之来也,公睡正熟,寤寐而见之,乃徐起更衣索饭,语吏曰:「朝廷召我来,未曾得见官家,尔曹不可无礼,容我写家书」。
吏曰不敢。
遂就食,食讫索纸作书,区处家事纤悉备尽,字画遒劲,有颜柳遗法。
临刑神色不变,既死,面如生,识与不识之人,莫不为之流涕。
随行仆夫具棺以殓,乡士胡璹为护其丧以归。
建炎三年春,车驾南幸临安,大臣有以公死为言者,上始惊悟,即命赠承事郎,仍官有服亲一人。
夏四月,车驾回幸建业,道由镇江参知政事王绹为上言曰:「昔太学生陈东尝奏封事,出于忠义,用事大臣私涉嫌疑,力行奏请,亟加诛戮」。
上曰:「朕方深悔过之诚,旌尽忠之士,既已追赠京职,仍官其子,今行经其乡,未忘于怀,可特赠钱五十万」。
绍兴三年再贬南京用事大臣,复追赠朝奉郎秘阁修撰,仍与两资恩泽,赐官田一十顷。
诰词御笔云云。
初,王绹既言公以忠死,上即命赒其家、官其子,退而谓人曰:「以此见陈公之死非圣心也」。
公被罪之日年四十二。
其配吴氏,生二女。
方赴召,吴氏有娠,一日昼寝,梦白蛇自身外绕其身,惊而觉,因语家人,家人皆怪之。
及讣音至,始知梦之日,乃被罪之日也。
遗腹后得男,聚族而观之,且喜且悲,知公之后不绝,名曰嗣宗。
二女,长适忠翊郎杨中和,次适潘好谦右迪功郎处州丽水,皆以公恩泽故。
公之殁也,祖母蒋氏卒,继母吴氏年高,而家益窭,二女未及嫁,而嗣宗尚在孩抱。
公之配吴氏乃谋诸姑而请于朝,令南受所赐有服亲恩命,哀恸累日。
始公母蔡氏怀公七月而生,六岁而蔡氏卒,鞠于吴氏。
公事父母尽孝,事祖母尤谨,而吴氏视之如己子。
继生二子,曰坦曰南,兄弟友爱,人不知其异母焉。
公平日与朋友信,其于乡党恂恂然,宗族姻娅皆得其欢心。
家虽贫而轻财重义,赒人之急,虽质衣冠不靳也。
为文章不事华靡,命意立言,必合风雅。
有诗文数百篇,兵火多不存。
自少气节,有愤世嫉邪之志。
宣和末,群奸益用事,公知其社稷必危。
尝因大雪,与同舍生饮太学初筮斋,酒酣联句为乐,众皆默然不能落笔,公独为古诗云:「飞廉强搅朔风起,朔风飘飘洒中土。
雪花著地不肯消,亿万苍生受寒苦。
天公刚被阴云遮,那知世人冻死如乱麻。
人间愁叹之声不忍听,谁肯采摭传说闻达太上家。
地行贱臣无言责,私忧过计如杞国
揭云直欲上天门,首为苍生风伯
天公倘信臣言怜世间,开阳阖阴不作难。
便驱飞廉囚下酆都狱,急使飞雪作水流潺潺。
东方日出能照耀,坐令和气生人寰」。
又为律诗三十韵,有云:「山岳遭埋没,乾坤着蔽蒙。
已成堆积势,渐费扫除功」。
其措意类如此。
在渊圣皇帝朝凡六上书,今上皇帝临御又三上书。
公初上书论蔡京、王等,太学人人言殊,虽平日与共腹心者,然亦忌惮,盖以数人者用事日久,盘根错节,恐未易以言破也。
公乃曰:「公等未许我,我当断之于心」。
于是闭门焚香,危坐默自计,曰:「书上而言幸中,朝廷设命我以官,虽贵且显吾不受。
设得罪以死吾不悔,如是可也」。
继而诸生见公书,翕然愿从。
俄而祭酒谢克家司业盖望之、博士孙觌坐堂上,克家曰:「闻尔率诸生伏阙,奈何」?
俱不敢答。
,则曰:「太学何蕃盖所以称于当世者,独以叱六馆之士,不从朱泚之乱而已,未闻伏阙也,上书何为」?
公亦不答,即长揖而退,二公讫无所发怒。
诸生又以是伟公,故书终得达,今往往皆流传于天下。
公初自太学奔丧归,而先君已葬矣。
公以丧非治命,欲择迁葬蔡氏合之,志未遂而公被罪以殁。
南后于县尚德乡桐村之原得吉卜焉,以建炎三年十月十四日迁先君与蔡氏合葬,以成公之志,而公之丧实祔焉。
南重惟不肖,未为公立墓隧之碑,今述公平生事列于行状,以备史官采择云。
按:《少阳集》卷六,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又见《宋陈少阳先生尽忠录》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