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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景晖北宋
丽水县通济堰詹南二司马庙记元祐八年 北宋 · 关景晖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二六、雍正《浙江通志》卷二二五、民国《丽水县志》卷五
丽水十乡,皆并山为田,常患水之不足。
去县而西,至五十里,有堰曰通济
松阳遂昌两溪之水,引入堰渠,分为四十八派,析流畎浍,注溉民田二千顷。
又以馀水潴而为湖,以备溪水之不至。
自是岁虽凶而田常丰
元祐壬申,堰坏,命尉姚希治之。
明年,帅郡官往视其成功。
堰旁有庙,曰詹南二司马,不知其谁何。
墙宇颓圮,像貌不严,报功之意失矣。
尉曰:「常询诸故老,谓梁有司马詹氏始谋为堰,而请于朝,又遣司马南氏共治其事。
是岁,溪水暴悍,功久不就。
一日,有老人指之曰:『过溪遇异物,即营其地』。
果见白蛇,自山南,绕溪北,营之乃就。
明道中,有唐碑刻尚存,后以大水漂亡数十年矣。
乡之老者谢去,壮者复老,非特传之愈讹。
而恐二司马之功遂将泯没于世矣。
庙今一新,愿有记焉」。
予以二公之作,而兴废之迹,罕有道者
按近世叶温叟邑令,独能悉力经画疏辟,楗畜稍完以固。
叶去,无有继者。
姚君又能起于大坏之后,夙夜殚心,浚湮决塞,经界始定。
呜呼!
天下之事,莫不有因久则弊,弊则变,变则复,理之然也。
因之者,二司马也。
弊而能变,变而能复,叶、姚之能事,岂下于詹、南哉!
后之来者,令如叶、姚二君,堰之事安能已哉!
按:光绪《处州府志》卷二八,清光绪三年刊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