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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允中南宋
上清灵宝法总 南宋 · 金允中
 出处:全宋文卷七四六六
尝闻无极之先,混融莫测;
洪濛之始,清浊方形。
圆穹上浮,渺渺浩劫。
自然之气,宗主元纲。
乾旋坤镇而万类生,运启化兴而五文焕。
萌于天上者凝云结篆,降于人世者译而成章。
发道德之机缘,作神仙之梯级。
粤自龙汉,教以大乘,迨乎延康,授之中品。
故洞玄之绪,神化大宏,后世之见于用者,斋修章表出焉,而其科条诀法,符篆神文,散之群书。
盖洞玄之部,品目繁多,词章浩博,惟《度人》之一卷,备拯济之深枢。
内而鍊行修仙,可以登真度世;
外而立功蒇事,可以福显利幽。
隐诀灵音,悉存经内。
其如理致幽晦,世未能详,中世以降,祈请多门。
宋简寂先生陆君修静,分三洞之源,列四辅之目,述科定制,渐见端绪。
唐广成先生杜君光庭,遂按经诰,修成《黄箓斋科》四十卷,由是科条大备,典格具彰,跨古越今,以成轨范。
当其成书露刺之日,上符玄穹昭允之祥,天下后世,罔敢越此。
至如符篆文移,则非斋科所载。
行教之士,转相传授,于是纂聚《中洞诸经符咒诀目》,集以成书,而实宗于《度人》之一卷。
惟经乃法中之本,而法乃经之用。
法出于《灵宝》而隶乎洞玄,故谓之《灵宝大法》。
由是经典之内,凡可以开度亡爽、利祐生民,符书法术,莫不兼收并录,灿然联属矣。
俾嗣法之人,不劳馀力如古者斋法上品功用,则端嘿动天,存思格物,固非常人之可遽行。
其馀斋法通悃达诚,章词为首。
后世增以文檄关申,实体世法而为之,以辅章文之所不及。
既有法职,则以洞玄部之箓冠其首,法箓相应,以为阶衔。
闻奏上玄通达三界,不得不备仪式尔。
既立阶位,又列文移,于是印篆不可无也。
及夫得道登升,自有上天真职。
许旌阳为都仙太史刘宽为童初上帅,正一天师得老君玉印,费长房受壶公符箓:此乃天畀神授,所谓仙职真印是也。
今应世行科,佩箓嗣法,不过师传。
启修真之渐门,开立功之要路,固不在乎印篆之繁,职位之高也。
灵宝大法》近者编述多门,有百二十卷者,似乎过详,未免三洞经典通取以入其中。
福唐升卿编作二十卷,颇为适中,然多应世之科,亦分列曹局,及有预修之斋,颇无经据,似此等不无大醇而小疵。
又有只编二十卷者,深为简当,而初授科法之士,多患不知根源。
旧有随经编法者,乃依经中之仪,制而为用,乃是宗本,而世又指为度人大法,或称《灵宝经》中别为异途。
凡世之流传者多门,未可尽睹。
虽未能悉契灵旨大纲,亦粗可按行耳。
绍兴之后,浙江以东多宗天台四十九品,不究前辈编集之本意。
首于序中直云《灵宝大法》者,三十六部尊经之首、九品仙真神灵之根,指法中编集之辞俱是上帝口宣之语。
殊不知符檄斋修醮设、书禁驱治、祈请镇禳,悉是中古之后因事立仪,随时定制,辅翊元化,赞助灵风,非以为法出于后世而不可行。
乃其采诸经之要妙,搜众典之符章,亦有遇异人之付传,亦有蒙神仙之授受,凡可以立功宏化者,集为中乘之法,却非上古之世,天帝之言。
而每叙事之条,见其间称玄师曰,遂将上帝品排。
谓救苦天尊为玄师,彼盖将以为一言一论悉出于天尊,其不加详审,类多如此。
惟本源之既失,故体格之益讹,是致于符章也欲其异,于印篆也欲其多,于法职也极其崇,于行用也肆其诈。
及其授受之际,捧一编之书转相沿袭,师弟子略不深究博询,问辩考證,迷以传迷,自神其说。
且夫玄元始三气,为万化之根宗,自三气肇而奠二仪,二仪定而生万物。
人禀中和之全气,故像天地之大体,及其气血运动,密契阴阳,是人身法天地而生成,非以此身其为天地也。
修鍊之旨,有存三守一之门,即章文遣驭之所宗。
以气合气,以神感神,觊天人交通于恍惚之间,其事非稍知道者,不足与闻。
法中略露其微意,台山书中不同其旨,乃取他处飞玄三气印编入法中,以发奏牍。
使其印有所出,亦与洞玄之箓,灵宝之法,了不相属,又不知气可飞玄,则将升神矣。
况三气之妙,非可刻之印间。
近来行其法者,又自相矛盾,印名同而篆文异者尤众。
甚至以经中之字合而为印者,不可备数。
夫印者,信也,文移申发,以示记识。
如世之张官置吏,有一官则一印,上而君父,下而士民,莫不认以为表志也。
如行天心正法,则以驱邪院印为记,是行正法之科条,备驱邪院之属吏
故此印发文移也如箓。
进洞玄之品法,以灵宝为职。
旧仪只称三天门南曹,又以灵宝法司为曹局,故以其印而发文移,是本局之信记也。
今又益以太上三天之印,既曰三天,又曰太上,非箓之阶,又非法之职。
此特摘其碍理之甚者。
此外纷纷碌碌,不知其几印,可惜谬用其心也。
迩来博古之人,亦尝有著述仪范科条者矣,乃复取天台法中之符文印篆杂入其中,玉石混淆,邪正交错。
至于职位,世人既未际真授,未免佩箓于宗坛,求法于师友,以箓为阶,以法为职,亦行教者不得不用耳。
天台法中乃称领教嗣师,或自称宗师,复立玉陛仙卿、太极真宰,取以系衔,大可惊畏。
且人之为物,禀受冲粹,成兹一灵,迨夫卑形,不过父母气血,结为胚胎,及其长也,百谷众物,养其躯体,自微至著,无非土滓。
故《云房》三十九章诗中,有云:「四大一身都属阴,不知何物是阳精」?
盖言人之五体百骸、血津骨肉,莫非阴类。
上士能修元鍊本,阴尽阳淳,如天之清,乃仙之品,犹未免受书洞府,效职仙曹。
及其飞升轻举,尚须考證功过,量校数目,方遂高步云烟,腾翔霄汉,仙真等级,诚为不轻。
季世凡夫,地行浊质,佩箓传法,则地界行教之司而已。
五气三云,未彻修存之妙理;
九还七返,莫全冶鍊之深功。
衮衮尘途,前期匪测;
滔滔俗浪,宿命难知。
升举之期,可谓远矣。
而乃遽称大位,自处仙真,用以为衔,渎天罔道。
仙卿真宰,岂地界治官之可当哉!
如醮告斗,以伸祈禳,则灵宝大法中之一事也。
在二十四等之中,只名北斗除灾醮而已。
天台之行灵宝者,欲别立门户,以传于人。
因见宣和间有璇玑之箓,故集诸家之说以为璇玑之法,别立玄灵璇玑府印,编末却历言所本,如《北斗经》、《傍通图》诸书,皆列其后。
虽法中言辞出于众书,而立为此印,又谁为之耶?
衔位称主管璇玑府事,于生人则称太上宫察访使,是何说也?
使有璇玑之府,亦斗星之宫尔,人而主管之,已与斗星同列矣。
察访之官,汉魏尚未有之,后世朝廷廉使之任,非道法之阶,殊不知受正一之箓,行天心正法,则通达诚祈,誊词醮斗,有何不可。
以致迁入洞玄法箓,则北斗醮乃法中之一事,又待别立一衔,方可主行哉!
傥每一等斋则易一职,一品醮则更一衔,如此,则古科二十七品之斋,四十二等之醮,当补数十等职位,乃可奉行,不期纷纷耶?
使其职位之合典格,凡主行斋醮,进章拜表,祷雨祈晴,济死度生,无所不通,又何必多立名称,广易衔位?
大抵法箓阶位,所以备仪式;
符章印篆,所以是表志。
今以印篆阶职一至于此,其有不存于编而用行矫伪者。
如建斋醮之初,高功大书,揭示称已于某日默朝上帝,启告斋事,可谓不经。
且留形住世之术,惟金丹一法最为正理,修仙之事,所当究心。
自此之外,如鍊气餐霞、服丹饵药、收光吐纳、熊经鸟伸,其类不一,而未可径得。
铅凝汞结,内就金丹,故谓之三千六百傍门小法,默朝上帝,是其一也。
盖于身中升降运用,极于泥丸,成者可以却疾延年,失者未免动神损志。
然专修此法,近来成就者亦希,非可以通天彻地而成真者也。
若夫火枣内荣,阴魔外绝,与道为一,身外生身,神而面朝九清,洞视而遐观万汇,此则灵宝中见玉清圣境之时,形神俱妙,隔绝嚣尘,徯数待期,径登金阙,得至此者,必不行科应世。
身入斋坛,既能躬觌天真,则章表文移,折旋音韵,一切不用。
此又非默朝上帝例矣。
今方崇坛广席,设像陈仪,牍盈编,誊章表,是斋修之品格,却称默朝上帝,谓能面陈意于天,且人可罔也,天可欺乎?
编中铺聚多乖正理,其书起自南渡之初,迄今将百载,邪说异论,几遍浙东,岁月浸深,传流渐广,后学之事,习以为常,乱败典章,靡有穷已。
太上之教,尊之而不加贵,毁之而不加卑,固不待辩是折非然之后昭显,第以其法行斋用事,违格失经,非独书罪于三官五帝之司,而天下后世岂无达诚之士,将有秦无人之讥。
欲加考正,又恐贻怒于其袭法之徒,故坐视神文之被秽,莫敢一言也。
允中每观其窒碍形神,为之震惧。
初非以理推测,己见臆度,盖戾古畔科,虽三尺之童平心以观,亦觉其谬。
允中幸免陷身于邪伪之门,终不认后人之被误。
敬遵师传之要旨,兼考诸家之成书,务合古仪,略加编集,似失退逊,而允中之管见,实谓居其职而任其事。
矧佩箓传符,久叨灵荫;
冠星披羽,粗集冲科。
虽非上天真授之班,实玷地界职司之列。
兼戴发含齿,赋性立形,一切一毫,莫非元始祖气。
皇天之贶,大道之休,顾不重耶!
是居其职而不任其事,可乎?
由是不恤谤议,粗作编联,使允中之言稍合科条,则其与同学共之。
允中之言有违典格,则冀高人正之。
是以略序其始末于卷首。
允中不敢故为险论以是己非人,不过略删其续撰,颇从旧规。
合理而有源,不厌其凡俗;
背科而无据,不贵其新奇。
盖以陆简寂分三洞四辅为别,以杜广成立经定制为宗,然后公其说以定其法,是谓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
允中见近世编录法书,悉隐其机要,为度师者虽自无所得,而不应禁秘之,亦委曲隐落,甚至减易古书,除削旧法,欲令不全,逐时出奇,卖秘以邀求嗣法弟子。
此不独灵宝斋法,其馀法书莫不皆然。
世态浇漓,一至于此。
大抵灵机妙赜便可飞升轻举者,固不当显书广泄,如济世立功,接人利物之用,岂宜略不具载。
允中于出世之法,登升之诀,未之闻也,但世之所行,幸颇识邪正。
今成是编,深以市道为戒,不敢故行隐落。
灵宝之修存功用,救苦斋修,亦已备述,不至大段疏阙。
理当而有据者,一毫不遗;
论怪而无根者,虽详不录。
意义相续者,不分两卷;
法之相须者,不敢离析。
旧书分散,则取而序之;
事涉别书,则考而释之。
疏出条目,悉可按行所。
其法中科禁至重,自来不存简策者,亦备存条目。
成书之后,录奏上玄,告闻三界,对天立愿,广宏至教。
为学之士,宜广见闻。
况今名山福地,僻境遐方,隐迹林泉,混尘朝市,有道之士,岂无其人,患不能广参遍历,别识仙真而已。
第亦须稍知今之诸方,在家出家嗣行灵宝者多矣,而灵宝之法,今又几家?
然后考自己之所得,邪正浅深,亦不可略见。
假使专执先入之说,而非他人身坐井中而作天论,则非有心于教者矣。
学者更能平其心志,审其端绪,毋致日趋于乖真叛道之途,实允中之至愿也。
允中经籍度三师,乃中原之宗派,已叙其姓名于卷末。
允中非敢出私见以诳世人,盖以师授之旨多口传而心记,恐岁久泯没,故次序古书而略隐于其中,为教门而设也。
洞玄灵宝弟子、南曹执法典者、权童初府右翊治金允中序。
按:《上清灵宝大法》卷首,正统道藏本。
元应太皇府玉册后 南宋 · 金允中
 出处:全宋文卷七四六六
元应太皇府法,至此而终。
近世别本,又增以变神诀、启请咒等说,皆言辞鄙俚,显然不出一手,杂乱上法,溷玷神文,大为不便。
及有火绳符、成败法,并鬼营法,亦皆非出此书,今并行削去。
况五元玉册,悉是至人流传,委非杂术常法之比。
董大仙以天蓬法脩用成真,迩来世传其法,皆逐时增添,混杂正典,已与五府正法相远。
此书元有者,不宜隐藏秘妙,以误后人。
若其所无者,不可妄增淆杂,以秽正典。
学者各以教法为念,同宝爱之,幸甚!
金允中谨书。
按:《道法会元》卷一七三,正统道藏本。
书五元正法图序后宝庆元年 南宋 · 金允中
 出处:全宋文卷七四六六、《道法会元》卷一七八
童初府正法,因真人际遇高圣,流布世间。
其中符咒印诀,篇目典章,又经宗师参考成书,已无碍理。
倘按法从事,外则可以宏科赞化,断祟除妖,内则可以鍊质澄神,修真契道。
然而辞皆隐奥,语多幽玄,自非亲遇真师,莫能悉通至要。
若止领其大槩,亦须稍究文理,方别正邪。
其如季世通识少,昧学多,迷迷相传,罔知始末,甚至增以伪文,益之浅说,愚弄后进,欺诳未闻。
殊不知上圣秘授其人,所编文理词章,焕然可睹,与世之俚俗浅语万万不同。
杂诸其中,何异珷玞混玉,不待指陈。
允中本以庸儒,夙慕真化,昨来绍兴年间处州道士唐先生克寿,字永年,因从高先生景修传法之时,梦天降玉女,执牒赐名唐道悯。
自后行持皆应,专以五府法救治,利济者不计其数。
拜飞鹰走犬章,用直月五将祛邪逐祟,灭怪除妖,指顾之间,随即报应。
高君天资异俗,亲遇至人,执职仙曹,不敢尽露。
唐君晚年嗜酒难近,其法甚验,多寓饶、徽之间,竟得尸解,度世亦传授弟子。
刘先生混朴,则受其法而以授允中
自从冒昧奉行,累尝参对别本,悉多讹谬,遵此施用,异应颇多。
允中禀质庸愚,植学肤浅,不能立德,未易宏科,不过虔按典章,恪依符诀,每蒙响答,因致感通。
所是数内有斗笺并飞鹰走犬章,及行移关帖,并是古人立大槩规模。
后之学者于受词之际,须当精审情由,深量事体,随时起检,可行。
亦要投词之家坚心信向,又须行持之士诚意关申,则何祟之不诛,何妖之不伏?
苟行用之失当,词理之不通,揆之人情,尚有窒碍,闻于上境,何可施行?
又或妄撰法衔,差用印记,徒加申发,难遂感通,是致邪祟猖狂,反怨法箓无验。
受传大法,当如是耶?
秪缘近来妙诀灵机,甚难遭遇;
法书符印,益见繁多。
如五元素府,则北极四圣正一天师嗣教也。
五圣未嗣教之前,童初府五帝受册于其中,后学已不及知之矣。
而世有四圣考召法,有真武三阵法,有佑圣符水,似此纷纭,名号不可悉述。
或创立一司,或自置印篆,或借五府正法以混其中间,稍可用者,又皆是别法中咒诀,况于本无灵验者,又更非一。
至如董大仙传天蓬法,本以辅天心正法而行,今又取五府诸符移入天蓬法内。
世人但谓元应太皇府则天蓬元帅,而天蓬法亦天蓬也,不知元应太皇府实中皇元一太皇君主元帅,乃为外台卿尔,出法始末,与天蓬全然不同,尤不可乱杂。
非正行五元玉册,则不得称童初之额,不当用五府印符。
如行天蓬法,止隶驱邪院,是犹龙汉降经为洞真部,赤明降经为洞玄部,开皇降经为洞神部,不可混而同之也。
法以天蓬为宗,而流降不同,各有先后,皆可以除邪济世,秩品高下,大段殊途。
盖九等三乘,随机接引。
若罔穷来历,不究源流,或一例杂入五府正法,是致文渐隐,杂说转深,混紊典章,踰越品格。
恭惟五府之书亦为此等所杂,以至侵乱师授,晦蚀神文,深可叹也。
倘尘中上士,物外高人,以太上之教为心,高圣之法轸念,共遵成典,同守玄纲,辩證是非,排却浮伪,庶几泽被久远,恩浃显幽,辅正之功,莫先乎此。
皇天后土,实闻斯言。
大宋宝庆乙酉岁灵宝中盟弟子、南曹执法典者、权童初府右翊治金允中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