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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清穆北宋
普安禅院庆历七年八月 北宋 · 释清穆
 出处:全宋文卷三三一
左溪浦阳之佳山水也。
初,元朗大师道成行尊,思所以休息其身者,得左溪而庵焉。
唐开元时,吾五世祖平,始与大师治屋室。
天宝十三载大师既就灭,左溪无嗣,居人惟于氏,中閒或衰,故左溪废坏,寖不得复。
国朝开宝中,吾祖伯昭伤先人之所为,念大师之道场也,遂躬负畚筑,斩,搜材发石,而渐复其屋室。
上状钱氏,请其名曰「双溪」,又上状请十方说法住持,愿得杭州比丘宝初者主之。
从事未既,而吾祖亡,实太平兴国八年也。
吾父赠大理寺丞皓,乃竭其力而就其功。
始于佛殿范如来诸大菩萨像,一切完备矣,蔬盐醯,独供给者四十馀年。
呜呼,古所谓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
咸平二年,宝初师卒,以处州比丘绍筠嗣之,且以吾为比丘
乾兴初,绍筠以疾去,众以吾嗣之。
祥符初,诏赐今额。
天圣三年,始建三门,东西庑十五楹。
七年,建大藏十六楹。
九年,铸大铜钟四千觔。
庆历三年,建方丈六十楹,造檀香瑞像四身,纻漆天竺像一身,弥陀、势至、观音像三身。
至于所谓方丈者,皆吾尽其心,而吾兄尚书屯田员外郎房相与成焉。
噫!
由开元到今六百年矣,吾院事始惟吾祖、吾父、吾兄与吾之所经营,不亦艰乎哉!
自今以往,迨吾身之后,当择诸方具德行知识者为吾嗣。
凡吾门内之子弟,其德行知识有若诸方者亦听。
其或不然,搆朋树党,徼倖以求继续,欲乱吾规矩者,在檀越大众公之,可也公进之,不可也公退之。
自初而下,可知也;
自吾而下,虽百世可知也。
金石有敝,此无废已。
大师之终始,有唐相李公华之碑存,来者足以观焉。
庆历七年岁次丁亥八月望记。
按:光绪《浦江县志》卷一五,光绪二十二年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