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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梵安南宋
乞改正国忌行香僧道班次状绍兴三年九月 南宋 · 释梵安
 出处:全宋文卷四○七二
临安府僧正慧通无碍大师梵安等。
梵安等伏为先与庐山东林、太平兴龙禅寺住持宝觉、圆通法济大师法道同呈劄子,乞依祖宗法改正国忌行香僧道班次,累蒙省部太常寺取会照使文字供报前去,具申朝廷,并已圆备。
至今未蒙颁行改正等。
伏见三朝训鉴,车驾祈求,先入僧寺。
绍兴敕条,已作僧道呼。
仰详前项国朝训敕,正与《大宋僧史略》同。
然今道士冒占日久,习已成风,全不遵依祖宗成宪。
窃见释教藏经所载,近年灾变毫发不差,盖缘道士乘势起请,蠹坏祖宗所定福基,残害佛法,事体非一,致得天垂灾变,祸乱纵横,误国至此,犹未悛革。
谨具状披告参政相公参政相公仆射相公,伏乞钧慈特赐敷奏,早行改正。
庶得诫谕道徒,遵依旧制。
仰回天意,俯顺民心,为国攘灾,乂安天下。
未敢专擅,伏候钧旨。
绍兴三年九月日,临安府僧正慧通无碍大师梵安等状。
按:《僧史略》附,续藏经第二编乙第二三套第二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