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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黼
福安县名记淳祐五年十二月 宋 · 郑黼
 出处:全宋文卷七九八三
福安赐名,敷锡五福,以安一县,恩侈矣。
不有作者,谁其创之?
《周官》始县,师其职曰:「凡造邑,则量地辨物而制其域」。
春秋之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邑,是县之大也。
圣贤每于寄邑而行志焉。
孔子之宰中都,其法可以治天下,一年而四方之诸侯皆则焉。
门弟子之为宰,或告之以举贤才,或告之以无欲速,或以治官莫若能,临财莫若廉训之。
故掣书史之肘者,有鸣琴之化,而闻弦歌之声者,无由径之士。
其或赋粟倍他日,自畔足民之言者,必遭鸣鼓而攻之讥。
训戒昭然,何须别求县谱耶?
嗟夫!
保障重则茧丝轻,抚字劳则催科拙。
狎鹜行者必厚蒙蔽之私,拔薤本者尤怀反噬之虞。
司门急于星火,则下邑凛乎春冰,虽欲循良,不可得已。
邑宰所以为难之尤欤?
必也行之以宽,待之以严,宁厚于下而不媚乎上,则皆孔门之哲也。
自求多福,修己以安,可以无负福安赐名之美意云。
淳祐五年十二月
按:雍正福建通志》卷七一,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