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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闻南宋 ? — 1174
周必大秘书少监直学士院 南宋 · 郑闻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七六、《文忠集》卷首
左朝奉郎周某:士之致远,器识为先。
古有格言,朕尝三复。
故虽以科目取士而不专以文艺用也。
尔以儒术第进士,奋词业应为时用,常显于朝矣。
比观入对,益知涵养。
释宪台之寄,俾从道山之游。
峻直銮坡,职清地邃。
维少令参太史之事,庶资直谅;
而北门当视草之任,正繄才华。
若夫是古而非今,矜名以眩实,如俗儒所为者,朕实鄙之。
宜知所趋,以对休命。
可特授依前左朝奉郎、试秘书少监权直学士院
再上太上尊号诏 南宋 · 郑闻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七六、《密斋笔记》卷三
未央上号,符汉皇之九年;
兴庆推尊,迈唐宗之再请。
奏明堂乐章乐曲劄子绍兴二十一年二月 南宋 · 郑闻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七六、《中兴礼书》卷六四
勘会昨已降指挥季秋择日皇帝亲行大飨徽宗皇帝于明堂,以配上帝,式蒇宗祀严父之礼。
所有昨绍兴十年明堂大礼乐章,窃详与今来所行礼仪辞意不同,其乐章合行修润,并徽宗皇帝位奠币、聘献未有乐曲名及乐章,兼已得指挥,有司陈法驾卤簿,本寺鼓吹局合排设前后部所用歌辞,合宫等曲,并欲乞从本寺具节次申学士院制撰,前期降付本寺教习
太学补试弟子员事奏绍兴三十年十二月 南宋 · 郑闻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七六、《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八七
太学补试弟子员至五六千人,望自今以举人居本州县学满一年,三试中选及不犯罚者,州县报明给据,听赴补试。
俞煇应为继母齐衰三年服议绍兴三十一年 南宋 · 郑闻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七六、《中兴礼书》卷二九九
子思曰:「为伋也妻者,是为白也母,不为伋也妻者,是不为白也母」。
此后世礼律之本意也。
俞煇疑继母韩氏之服,煇忍言哉!
在继母改嫁归宗,踰三年则绝,又出则不服。
出谓得罪于其夫者,韩氏夫存而未尝得罪,不得谓出;
夫亡从前夫之子,不得谓归宗。
守志而终,未尝更嫁,如是,则煇之服何疑焉?
母虽不母,子不得不尽孝。
其从前夫子,又安知煇能尽奉事之道否耶?
使谏之不听,煇且能号泣而随之;
况煇云亲母经乱不知在亡,煇固未尝为之服也。
今又不为继母服,天下岂有无母之国哉?
揆之情义,考之成法,皆无疑焉,而煇疑之,煇忍言哉!
为父之妻者,是为煇也母。
母子之义,既未尝绝,煇之服何疑焉?
晋徐叔中之议附之于嫁,卞壶之议不为服,盖时无成法。
王式为服周,而议者疑之。
虽然,式之过于孝,未始自言也。
今煇自疑其服,自请于有司,是以子而出其母,异乎过于者矣。
煇策进士,必不冒成法而遂私。
况律意甚明,有司当以是告俞煇,令为继母韩氏齐衰三年服。
谨议。
乞郊丘寓净明寺乾道五年九月 南宋 · 郑闻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七六、《宋史全文》卷二五上、《玉海》卷九三
国初沿袭唐制,一岁四祭昊天上帝于郊丘,谓祈谷、大雩、享明堂、祀圜丘也。
惟是明堂当从屋祭,元祐六年,从太常博士赵睿之请,有司摄事,乃就斋宫行礼。
至元符元年,又寓于斋宫端诚殿。
窃见今郊丘之隅有净明寺,欲乞遇明堂亲飨,则遵依高宗皇帝绍兴三十一年已行典礼;
如常岁,有司摄事,则当依元祐臣僚所陈,权寓净明寺行礼,庶合明堂之义。
明堂大礼乞加恩臣僚更不锁院宣麻奏乾道六年十一月 南宋 · 郑闻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七六、《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之五六(第三册第二五二四页)
检准绍兴三十一年十月四日指挥,今次明堂大礼,合加恩臣僚,权宜更不锁院宣麻,止降制给诰,并免辞免,候事定日依旧。
所有乾道元年三年两郊并依上件指挥
今来郊祀大礼庆成,其合该加恩臣僚,未审且依近例,止降制诰,唯复检举自来锁院典故施行。
乞籍定州医人姓名奏乾道八年五月 南宋 · 郑闻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七六、《宋会要辑稿》刑法六之六九(第七册第六七二八页)
窃见州郡狱囚方当盛暑,渐染时气,或致疾病,虽有医者疗治,多不留意,遂致死亡相继。
乞下诸路提刑司将州县医人姓名籍定,务在加意诊视,不得灭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