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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昭晏
覆验唐历及新历以究疏密奏端拱中 宋 · 郑昭晏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宋史》卷七○《律历志》三
唐贞观二年三月朔,日有食之,前志不书分数、宿度、分野、亏初复末时刻。
臣以《乾元历》法推之,得其岁戊子,其朔戊申,日所食五分,一分在未出时前,四分出后,其时出在寅六刻,亏在三刻,食甚在八刻,复在卯四刻,当降娄九度。
按历书云,凡欲取验将来,必在考之既往。
谨按《春秋》交食及汉氏以来五星守犯,以新历及唐《麟德》、《开元》二历覆验三十事,以究其疏密。
日食:
春秋》:鲁僖公十二年春三月庚午朔,日有食之。
其年五月庚午朔,去交入食限误为「三」也。
文公元年春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
其年三月癸巳朔,去交入食限误为「二」也。
文公十五年夏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
是月汛交分入食限前。
汉元光元年七月癸未晦,日有食之。
今按历法,当以癸未八月朔,盖日食朔、月食望,自为常理,今云晦日食者,盖司历之失也。
征和四年八月辛酉晦,日有食之。
辛酉亦当为九月朔,又失之。
五星守犯:
后汉永元五年七月壬午,岁星犯轩辕大星(《麟德》星五度。《开元》张五度。《乾元》张八度。)
元初三年七月甲寅,岁星入舆鬼(《麟德》井二十九度。《开元》鬼一度。《乾元五度。)
后魏太延二年八月丁亥,岁星入鬼(《麟德》井二十八度。《开元》鬼二度。《乾元三度。)
正始二年六月己未,岁星犯昴(《麟德》昴二度。《开元》昴三度。《乾元》昴四度。)
宋大明三年五月戊辰,岁星犯东井(《麟德》参四度。《开元》参六度。《乾元》井初度。)
后汉永和四年七月壬午,荧惑入南斗,犯第三星(《麟德》箕七度。《开元》斗一度。《乾元》斗十二度。)
魏嘉平三年十月癸未,荧惑犯亢南星(《麟德》角六度。《开元》亢五度。《乾元》亢三度。)
晋永和七年五月乙未,荧惑犯轩辕大星(《麟德》星七度。《开元》张二度。《乾元》张二度。)
后魏太常二年五月癸巳,荧惑犯右执法(《麟德》翼六度。《开元》翼十二度。《乾元》翼十三度。)
陈天嘉四年八月甲午,荧惑犯轩辕大星(《麟德》张二度。《开元》张五度。《乾元》张四度。)
后汉延光三年九月壬寅,镇星犯左执法(《麟德》翼十九度。《开元》轸二度。《乾元》翼五度。)
晋永和十年正月癸酉,镇星掩钺星(《麟德》参六度。《开元》参七度。《乾元》井三度。)
后魏神瑞二年三月己卯,镇星再犯舆鬼积尸(《麟德》井二十八度。《开元》井三十度。《乾元初度。)
齐永明九年七月庚戌,镇星逆在泣星东北(《麟德》危二度,《开元》虚九度。《乾元》危四度。)
陈永定三年六月庚子,镇星入参(《麟德》参七度,《开元》参八度,《乾元》井二度。)
后汉永初四年六月癸酉,太白入鬼(《麟德》参五度,《开元》井三十度,《乾元》鬼初度。)
延光三年二月辛未,太白入昴(《麟德》晨伏,《开元》昴六度。《乾元》昴一度。)
魏黄初三年闰六月丁丑太白晨伏(《麟德》丁亥晨伏,后十日。《开元》同,丁丑晨伏。《乾元十月置闰,七月丁丑晨伏。)
晋咸康七年四月己丑,太白入舆鬼(《麟德》三度,《开元》鬼一度。《乾元一度。)
晋永和十一年九月己未太白犯天江(《麟德》尾四度,《开元》尾九度,《乾元》尾十二度。)
汉太始二年七月辛亥,辰星夕见(《麟德》伏末见。《开元》夕见轸九度。《乾元》夕见轸九度。)
后汉元初五年五月庚午,辰星犯舆鬼(《麟德》井二十七度。《开元》井二十八度。《乾元》井二十九度。)
汉安二年五月丁亥,辰星犯舆鬼(《麟德》夕见井二十二度。《开元》夕见鬼二度。《乾元》夕见鬼一度。)
晋隆安三年五月辛未,辰星犯轩辕大星(《麟德》夕见星五度。《开元》夕见星三度。《乾元》夕见星五度。)
后魏太和十五年六月丙子,辰星随太白于西方。
按:《麟德》张二度。《开元》星五度。《乾元张初度。
应诏参校王睿新历奏至道元年九月 宋 · 郑昭晏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
今将十馀家历法比对考定,续据王睿称,端拱二年己丑岁,准《乾元历》算定,其年五月十七日望,且不合向来规矩。
其时司天监遂移作十六日望。
臣今详其年四月小尽,若是五月进朔,四月为大尽,则自然五月十六日望,不烦改移。
又详王睿淳化四年历,其年三月内水星晨伏东方一月已来,《乾元历》水星晨见东方二十馀日。
王睿九月内水星夕伏西方二十馀日,《乾元历》水星夕见西方一月已来。
伏缘水星见伏,与诸星有异,全自司历者临时消息以定见伏。
此二事未敢考校。
臣据前代经史气朔交蚀日辰,将王睿比校得十八事内,六事合,十二事失。
又今古历书,互有所说。
按:《宋会要辑稿》运历一之五(第三册第二一三○页)。又见《玉海》卷一○、《宋史》卷七○《律历志》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