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郑惟几北宋
乞举主有罚有赏奏熙宁七年十月 北宋 · 郑惟几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二六、《宋会要辑稿》选举二八之一○(第五册第四六八二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五七
诸奉特敕奏举边臣者,若任用后不如所举,与同罪,至死者减一等。
致城寨不守,其举主虽会赦不得原减。
窃以战守之职,所系甚重,失举者既责同罪,而得功者未闻推恩。
晋胥臣冀缺为军大夫,及箕之役,有功者被其赏。
赏罚并行,人用劝沮。
乞立新制,应特降宣敕举官,被举者如擢用后因战守得功,事迹尤异,转三官以上者,其举主亦乞等第量行旌赏。
张师皋大悲尊胜幢铭嘉祐七年 北宋 · 郑惟几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二六、《八琼室金石补正》卷八二、《洛阳存古录》卷三一
世谓金仙氏能除苦恼,灭罪障,有功力如化者。
人以是习其书,行其教。
至于□者,必以幢刊陀罗尼文树之□左。
噫!
盖□人子者,欲报罔极,庶荐福于先乎(下缺。)
阳之原亦立是幢。
殿中丞郑惟几谨书于石,而为铭云:
佛之理,其可诘乎?
幢之立,其惟□乎。
□□□□壬寅三月戊申朔十日丁巳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