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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茂恂北宋
蕃部入汉界卖马应立法奏元丰四年七月 北宋 · 郭茂恂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一四
蕃部马入汉界,并令入买马场,除中官外,价高马许诸色人就场交易,乞立法。
画一以马及茶场马并为一司等事奏元丰四年七月九日 北宋 · 郭茂恂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七、《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三之五四(第四册第三三○○页)
臣近准诏访闻陕西转买蕃部马并斛斗所用钱物,不如蕃部所欲,致收买数目不多,差臣相度。
若专以博马,以䌽帛博籴斛㪷,茶场马并为一司,如何措置可以经久施行,详具画一闻奏。
臣于本路体访得蕃部所欲,大抵惟为急,自来将马中官请到折价银绢等,只是将三二分归蕃,其馀往往却赴茶场博买茶货。
其买马司所支银䌷绢等,又例各折价高大,茶场却只依市价量添些小钱数博易,其钞亦随时各有亏损。
约计一匹马价亏蕃部钱多者至四贯以上,少者亦三贯以上,是以不如所欲,致买数不多,少肯将好马入塞。
臣今相度,若专以博马,委是利便。
兼勘会旧日亦是用充折马价,虽兼用金帛等,亦从其便。
自事局既分,祗于近岁已来专用银绢钱钞等,不复用茶,况卖买马,事实相须,今若将提举马官管茶场,不惟职务相济,兼蕃部得如其所欲,中国可致多马以充战骑,实为两便。
所有博籴斛㪷勘会见今熙河路诸司各置场博籴,或用见钱,或用茶,或用盐钞等,各从蕃部之便。
今若专以䌽帛博籴,缘其间亦自有愿要见钱或之类者。
臣今相度欲乞兼用䌽帛博籴,谨具逐项措置经久可以施行画一如后。
一、蕃部将马中官,其价钱充折,约计每马一匹支一驼。
如马价高茶价少,即将馀数以银䌷绢见钱贴支,内银䌷绢依逐处在市见卖实价纽折,不得有亏官私。
其见钱仍计每匹价直不得过十分之一。
如不愿请银绢等,只愿以馀数算请零,亦听从便。
如马价少价高,即许贴钱请,或合就整请领,或据钱数算请零
〔贴黄〕以上件马价若支一分见钱,每年约用五万馀贯
提举马司逐年有收到杂支租课内赃等钱约六万馀贯,可以应副支用。
一、蕃部牵马赴场候拣中,据合请数,限当日出给关子,赴场请,画时支给,所有愿贴请银䌷绢及见钱等,只就买马场,亦限当日支给。
已上如稍稽滞,干系官吏,并从严断。
一、今来所支博马茶并须取蕃部情愿,不得押勒。
一、今来买马额数,乞立定每年二万匹,委提举司抛降与逐场认数收买,仍于额外广谋收市,候至岁终,会计赏罚。
额外买到数仍比额内合该赏典,优与推恩,每年具数比较闻奏。
〔贴黄〕臣近与提举马司同共会计到每年本息钱共五十五万六千八百八十八贯六百一十八文,省计合买马二万一千三百二十八匹。
今来既不用盐钞,其䌷绢又依市价,从蕃部即更无合收息钱,只有本钱并收地租课等,共四十九万六千三百三十五贯五百八十七文,纽算只合买得马一万九千三百六十五匹,今定二万匹为额,少著钱二万三千馀贯
乞据数于卖息钱内除破(其自来所收息钱,只是有卖出字马等,合收息钱数亦不多。)
一、自来德顺军阶州所买马不系年额数内,见今支折马价亦用银䌷绢等。
臣今体访得阶州卖马,蕃部亦是多愿要,今乞并依熙州等场定到新例外,德顺军多是侧近浅蕃,将马中官不愿请,兼本军亦无卖茶场,只是于税务寄卖,数目不多,今只及时将本军见支折马价,除见钱依见行则例更不增损外,其䌷绢银等并依市价纽算支折,仍听从便请领(内阶州贴支䌷绢,自依旧以川小䌷绢充之。)
〔贴黄〕德顺军买马,系于陕西年计一万五千匹外添买。
今来既将买马钱本尽数会计,立定新额,其德顺军亦系支用买马司钱,合将本军所买马收入年额,令提举司给与熙州等场一处抛买,仍令广谋收市。
一、以提举陕西马监牧兼同提举成都府利州秦凤熙河路茶场司为名。
一、茶场司息钱年额万数浩瀚,买马钱本数亦不少,各存旧额,以备钩考。
今欲乞将朝廷所给买马䌷绢除蕃部愿请外,并盐钞租稞并委本司同共擘画,变转移用,候岁终将实收到钱数与见钱并支过博买数,各行计会。
如支过茶数多,买马钱数少,补价不足,即于茶场司事,提举马监牧官并通管。
一、提举茶场买马官资任坐次相压,及诸般请给、当直人等事,并各依旧条施行。
一、臣今体度得自来蕃部将斛㪷入汉界,见今沿边州军诸官司收籴所支钱物不一。
如转运、提举常平仓司多用见钱,茶场只是用茶,经制司多用盐钞,已是各从蕃部之便。
臣今相度,乞将䌷绢与相兼,博籴斛㪷。
相度以博马事奏元丰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北宋 · 郭茂恂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七、《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三之五六(第四册第三三○一页)
一、臣近相度茶场马并为一司,元奏请画一条件内一项,乞将朝廷所给买马㪷绢等,除蕃部愿请外,盐钞租课委本司同共擘画,变转移用。
今既蒙朝廷专以马事付臣,兼领茶司,缘提举场官不兼买马之职,故条约事件尤须明具。
今来虽专以博马,其钱帛等亦须宽作计置应付。
臣昨会计,每年马价内支一分见钱约数,只是将买马司合得钱纽算,自可应副得足。
租课收敛有时,内赃钱散在陕西诸州军,或后用未至,即恐须要盐钞就买马变转见钱,应副支用。
其䌷绢既许将马价零数取情愿贴请,亦未能便见的实合用数目。
兼朝廷改法,本要致马之多,已将䌷绢依市价折算,若蕃部有愿要多请䌷绢者,须其所欲,如此则一岁所支未易预计。
臣今欲将买马钱帛等先委买马司移用,逐旋约度馀剩之数,节次关报茶场司同共变转。
兼昨会计立到买马年额二万匹,尽计马司钱物实数已有不足,若至岁终会计,除本色支用外,见在之数并合拨归茶司价钱,即于岁初川路䌷绢未到,及收积支拨钞钱未备,新陈不相因之际,买必致阙用。
欲乞每岁终会计后,许马司却于茶司交拨过钱物内,借拨应副支使,于年内据拨还。
所有昨会到每年买马少著钱二万三千馀贯,乞于卖息钱内除破。
只是约度计算到数,缘逐年收买马数不足,如向去支过价钱多,并合据数除豁。
一、臣窃闻朝廷已降指挥,名山专用博马,候年额马数足,方许杂卖,此有以见陛下留意马政之切至也。
今蕃部所欲,大抵多欲名山一色,然亦时有愿得其他色额,如大竹洋州之类者。
窃恐茶场司为有今来朝旨,不敢兼用别色,臣今欲乞特赐指挥,除名山茶依前降朝旨外,如蕃部有愿请其馀色额者,亦听从便。
擘画招诱蕃部多致马入塞奏元丰五年二月十八日 北宋 · 郭茂恂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七、《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三之五九(第四册第三三○三页)
奉圣旨,陕西逐路诸军阙马至多,仰臣具合如何擘画,可以招诱蕃部,广行收买支填得足,速具事理闻奏。
一、勘会熙河路州军,各有蕃官如包顺、包诚、赵纯忠之类,并是近上首领,蕃部素所信服,其势力足以招致蕃客,乞赐敕书,令各官诱蕃部贩马入塞,每人且令结买五七百或一千匹,仍乞委自逐处守臣丁宁慰谕之。
或要预借䌽,仍乞应副支借,约定期限。
如能招置数足,即乞量赐恩奖,岁月之间,必有成效。
一、体问得旧日券马上京,马价甚高,每匹大约不下三十贯,而茶价其初颇贱,每驼不过十二贯。
今则马价减于旧日,茶价倍贵于前,缘蕃客往来贩易,须有所得,乃肯趋利而来。
臣今相度,若将博马茶比之用钱及别物货博买者,别为两等,其博马茶量减钱一贯已来,如此,则蕃部自然多贩马入塞矣。
若以谓稍亏茶价,缘卖之息甚大,马来既众,则售亦多。
价高即马来者少,不若稍减以致多马,是其实无损也。
一、自来买马自四赤七寸至四赤一寸,七等中各以一寸为差,而价钱自三十二贯至十六贯,其等第差降少者祗一贯三百文,多者至五贯一二百。
等量之际,蕃部以争较等第分寸,不肯中卖(谓如四赤四寸马二十七贯三百文,如有亏分数,须作四赤三寸收买,价直二十二贯二百文。即是寸争一寸,便较钱五贯二百文,价直相远,往往不肯作四赤三寸中卖。)
臣今相度,欲乞将诸等价衮合,重行均定,使相较不致绝远,如此则易于收市。
兼勘会熙、岷、秦州马价并合一般,其蕃部就秦州中卖,比熙、岷州远七八程,有刍秣裹粮之费。
欲乞因今来均定马价,于逐等内将熙、岷州各减五百文,秦州各添五百文,所贵稍得均当。
一、勘会自来依条,每月将门户蕃部勾招到中官马数比较最多者,支与䌽一匹、银碗一只重半两,自来不计马数多少,只取最多者一名支与
臣今相度,乞重别立定,每月勾招蕃马中官及一百匹已上者,不限人数,并各支与上项例物;
如月各不及百匹,即取一名最多者支与䌽一疋、银堞子一片重二钱。
所费钱物不多,而有所别异,可以激劝蕃部。
兼旧条,蕃部中马,其卖马蕃部并给酒二升,自来只是纽计价钱支给,相兼既久,祗与马价一衮,请领不复知有犒设之食。
今乞除依自来条例外,委逐州长吏每旬于中马稍多日分量给酒食犒设卖马蕃部,亦足以使远人知朝廷之意,乐于致马入塞。
乞减茶价博马奏元丰六年六月七日 北宋 · 郭茂恂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七、《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三之六二(第四册第三三○四页)
臣昨于去年中奏,乞将博马茶比见钱及物货博买者,每驼减钱一贯文,即蒙施行。
缘今来价比之日前增数至多,又添长不已,而买马长价如旧,所较数目相远殊甚。
臣今相度,若欲稍添马价,缘一增之后难复减损,而日后它物价平,脚费稍少,则固应可减。
不若只将茶价减数博买,所贵他日易于裁损,可复如旧。
臣今欲乞权将应系博马茶每驼量添色高下及马等第参酌,于见折价上更与减一二贯以来,仍从本司相度,随时增损,候向去脚费渐少,茶价稍减,即依旧每驼祗减钱一贯文,所贵蕃部可贩,易于招诱。
窃恐茶场司以减钱数多,仍乞从依先前降朝旨减价钱外,今来所减价钱,本司管认别作项次拨还,如此则自不亏损茶司财利。
再乞并茶场买马为一司奏元丰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北宋 · 郭茂恂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七、《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三之六三(第四册第三三○五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三五、《宋史》卷一六七《职官志》七
昨准诏专提举买马兼提领茶事,而茶场司不兼买马,既不任责,遂立法以害马价,每驼有增十馀千者。
恐蕃马岁不入,上误国事,乞并茶场买马为一司,庶几茶司同任买马之责。
广武埽危急乞于人户科买梢草奏元祐八年七月十二日 北宋 · 郭茂恂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七、《宋会要辑稿》方域一五之一九(第八册第七五六九页)
广武埽危急,计置梢草二百万束。
如和买不及,即乞依编敕于人户科买。
西京通判乞自朝廷除授奏绍圣三年三月十六日 北宋 · 郭茂恂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七、《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七之六三(第四册第三四四九页)
西京系祖宗陵寝在所,通判职任至重,请自朝廷除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