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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淑南宋
劾州县交纳官徇私奏绍兴二十四年四月十八日 南宋 · 郭淑
 出处:全宋文卷四六四三
伏睹条令,受纳物帛之类不许辄有污损。
比三州县受纳官不得其人,间有徇私之吏。
凡揽子等赍到,更不问纰疏长短,一切受之。
若人户亲纳,则吹毛求疵,稍不及格,即以油墨煤连用退印涂渍。
纵有及格者,又复勒倍纳税钱,方与交收其钱,重收附历,以塞人言。
望令有司严行戒饬,俾无违戾,仍委诸路提刑司常切觉察。
按:《宋会要辑稿》食货九之六(第五册第四九六四页)。又见食货六八之六(第七册第六二五六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