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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之武北宋
请严铺历奏崇宁四年二月十日 北宋 · 辛之武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一八、《宋会要辑稿》食货四三之五(第六册第五五七五页)
承朝旨差沿路催促起发熙河秦凤路钱物纲。
逐铺历多是止称元押使丞等某人,并不抄上所押官物名色,赴甚处送纳,盖从来未有关防。
欲应步路般辇钱物纲运,令逐路递铺置历一道,遇官物到铺,令管押人于历内亲书批凿日时及某官或某人姓名,所押官物名色,至某处送纳,合使车几两,或兵士几人。
若无人军,理合行仃过者,亦须分明批凿因依,或植权并,即依到铺先后资次拨发般运。
其历令所属州县镇起置,用即给付,季别一易,仍委巡辖使臣或季点官常切呼索点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