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盆明镜序 南宋 · 赵天祐
出处:全宋文卷七九三四
夫《易》自圣人而作也,而圣人必用之,则天下之不能外《易》以为用也,可知矣。圣人用《易》而犹不外于诚,则天下之不可以轻用乎《易》也,又可知矣。信之而不敢违,尊之而不敢亵,而《易》之用大行于天下矣。此固圣人作《易》之意欤。后世不得圣人之意,而区区于分揲挂拐之法,两霁蒙绎克之兆,以求用乎蓍龟,亦不为之用矣。是故有圣人之神明,而后有圣人之神智;有圣人之神智,而后有圣人之来藏往焉。《易》者当自得之也。自得之则不求之卜筮之迹,而惟求之吾心之诚,则广大悉备之道,皆具于心矣。大抵圣人立法,固足以周斯民之用。但人不皆圣人也,而不能有以用之。如「黄裳元吉」而不能用之于南蒯,「山不有风」而不能用之于秦穆。非不能用也,不善用者也。《易》曰:「神而明之,存乎其人;默而成之,存乎德行」。是故吉人凶其吉,凶人吉其凶。吉人以吉为凶,故能常戒慎之至也;凶人以凶为吉,故不惩不劝,废人事而任天命,得凶而犹以为吉。下阙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祸福之至捷,如影响音,神矣哉!神矣哉!
按:《覆盆明镜照占真经》卷首,明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