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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不流南宋
乞将盱眙扬州并边税场并行住罢奏淳熙十二年 南宋 · 赵不流
 出处:全宋文卷六三六○、《宋会要辑稿》食货一八之一四(第六册第五一一四页)
盱眙军系极边,递年与全免上供赋入;
扬州高邮军系次边,亦蠲其半。
初不仰此毫末课利,而徒使豪民买扑,小民被害。
所有净利钱内,有分隶合发行在所属数目,本司欲依数抱认起发,乞将上件税场并行住罢。
严州救荒借米出粜事件奏淳熙十四年十二月 南宋 · 赵不流
 出处:全宋文卷六三六○、《宋会要辑稿》食货六八之八八(第七册第六二九七页)
承省劄,据本路州军奏请荒政事件,诏令臣等审度闻奏。
数内一项,严州乞拨钱六万贯文,发下本州,充六县接续赈济等事。
照得严州今岁旱伤最重,提举司近拨米一万石,凑本州所管常平义仓米共一万五千石,准备粜济。
续据本州申,从来体例,止是将钱责付上户,自备舟船,于丰熟去处运米出粜,循环作本。
今来若令溯流般运,水脚费重,止乞拨米五千石,其馀却乞拨钱。
提举司已拨钱二万贯,及就平江府拨米五千石,通本州所管共一万五百石。
今来所乞量行支借,发下本州守臣,责令交管措置运米,接济出粜。
候将来荒政结局日,令本州尽数拘纳,发还元措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