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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培南宋
乞免抚州差拨兵卒奏开禧二年三月一日 南宋 · 费培
 出处:全宋文卷六八八七、《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三之四一(第四册第三二九四页)
窃见江西提举置司于袁,自绍兴年始徙于抚。
本州军兵提举司占破二百馀人衣粮,借请悉倚办于本州。
去岁送迎提举官前后凡五次,每一次为费,略以借请一项计之,不下万有馀缗。
况又有非时差出,少者一二十人,多者五六十辈。
每名借请三月或半年,皆从本司先次兑支,续移文帮勘,不踰晷刻,便行解发。
蕞尔小郡,坐受困弊,将何以堪?
乞行下江西提举司,以抚州置司去处,供亿百费已是不赀,特免差拨兵卒。
其破人数,却于本路十州军分拨差使季一更代。
或有违犯,听从本州行遣。
如遇迎送差使,径就各处借请,庶几免致专困一郡,可以少苏民力。
乞革场屋封弥之弊奏嘉定元年闰四月十三日 南宋 · 费培
 出处:全宋文卷六八八七、《宋会要辑稿》选举六之四(第五册第四三三一页)
比者董视封弥,窃见五幕所置于中门外廊之上,列于誊录所。
请官受卷,往往皆远外到选之人;
至于幕吏,则漕司天府之所差,无非嘱托充役,志在奸利,无所顾藉。
以远外到选之官御无藉之吏,既无事权,何能钤束,不过俛首听其自为。
方士人纳卷之初,幸而尚蚤,犹可书历投匮。
昏黑之后,奔迸填壅,势只向幕撺掷。
吏辈须其小定,方行收拾代纳,匮眼至大,已入之卷复可探取,匮固不足恃也。
所谓监董之官,只候中门下锁,倏然扬去,帘内深远,无从考察。
封弥所相去尚在百步之外,亦无谁何。
吏辈肆奸,了无顾忌。
欲拆换卷头,以甲为乙,誊写程文,以伪为真,受他人之嘱,毁坏有名试卷亦可也。
此而不革,为害不细。
臣有说于此,无大更革,不必差官。
乞于封弥所前旋创幕屋,仍旧差誊录官受卷,其省试封弥院门官郎曹以上,稍可弹压吏辈。
自馀程试,本所亦有长官
遇晚出至幕所,同董其事。
所纳试卷,不必投匮,只用布囊盛贮,遇满即封。
俟试人出绝,请在院封弥官出至幕所,与受卷官计数交授。
不入吏手,奸计莫施。
夫内而逻察有官,外而对号有簿,幕所关防,复加严密。
场屋之弊,虽未尽去,亦十革其七八矣。
乞下吏、礼部、国子监,日后行在贡院,不拘是何程试,并令一体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