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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亢宗南宋 1117 — ?
均减严州丁税记乾道九年七月 南宋 · 詹亢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七○五、《严陵集》卷九
严依山为郡,地狭田少。
厥土燥瘠,劳于播种。
其民贫窭,艰于粒食,惟陆耕是力,惟蚕桑是务,惟蒸割漆是利。
其父兄子弟,役役终岁,仅得以无饥。
至于供亿公上,则又不堪于烦费。
浙之俗,谓夫贫而啬者莫严若。
啬岂其欲哉?
贫累之也。
圣天子出治以一,视民如子。
严之贫,圣天子知之矣。
圣天子不忍其贫而下税偏重也,慨然念之,乃下均减之令,命大臣以董其事,命监司以稽其实,命守倅以钦其承。
曾不阅时,汔有成议:讨严之丁,凡十有七万五千七百四十人,减绢凡一万四千二百九十二匹,为钱凡四万七千一百七十缗;
以沙田庐场之租,补大农岁入之数。
令既下,而严之民力宽矣。
昔也人输绢率一丈二尺八寸,今也七丁率输绢一匹,则昔之取者以其十,今之取者以其四,严之贫民,始被无穷之惠,猗欤大哉,其可谓至德也已矣!
窃惟君之与民,其势若相旷绝,而其人相资以为养。
民非君不养也,君非民可自养乎?
谷粟非民孰与食之,丝枲非民孰与衣之?
君之赖乎民者众,则其取于民者,宜亦有制矣。
盖为富者有不仁之政,知予则得为取之方,轻则貉,重则桀,二帝三王之所不由也。
圣天子躬行二帝三王之政,其于斯民,岂一日而忘之哉?
非能以天下藏天下,其能捐利以予民乎?
非能以民之心为心,其能约己以厚下乎?
令下之日,六邑民大和会,讴吟鼓舞,薰为叶气。
自是蚕麦告登,谷粟存稔,有年之应,缘类而至,夫岂偶然也哉!
先是严之习俗,苦于丁税之苛,有贫不举子之患,至是不复有闻。
今岁之,城居之民,有一产三男子者。
舆人之诵,以为均减丁税之效,其应之速,犹影响也。
故德不修,则干戚之舞不可以来远;
诚不至,则宫商之奏不足以降神。
物则相感,事有相因,自然之理也。
亢宗不材,幸得承乏为长吏,获与斯民亲被实惠,惧无以侈圣天子之赐,谨以颠末镵诸石,垂诸方来,且以托名于不朽。
乾道癸巳七月壬辰左朝奉郎权发遣严州军州主管学事、兼管内劝农事詹亢宗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