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薛疑之
族箴序 宋 · 薛疑之
 出处:全宋文卷六六○一
丧礼之废久矣。
恤由之丧,哀公使孺悲之,孔子学士丧礼,士丧礼于是乎书。
夫士丧礼非独废矣,用下僭上,故上下均一等耳,而亦不自知,孰为士,孰为公卿大夫也!
予未为习礼者,知礼之不可废,而有意于古耳。
咀味前书,悼叹当世,于是援经据义,以针砭其膏肓之疾,定其可指者二十有七事。
可指曰死其亲者七,倍其亲者四,违经者十,徇俗者六。
曰:何谓死其亲?
曰:始死不复,大敛不用,三日敛而不读祝,酬而不奠,未葬先立主、先祔,将葬不朝祖,既葬不迎返,是谓死其亲也。
何以谓倍其亲?
曰:世久而未葬者先释服,与未葬而卒哭,宿于内,既葬者不虞、不反哭,是谓倍其亲也。
何谓违经?
曰:成服者不以日数,哭临不为位,不为丧次,不用脯醢,不用素器,未丧不读《丧礼》,既丧不读《祭礼》,葬不以时,葬用乐,衰用墨。
何谓徇俗(下缺。)
孔子曰:「之死而致死之不仁,而不可为也;
之死而致生之不知,而不可为也」。
然则死其亲者可以为孝子乎?
子游曰:「人死斯恶之矣,无能也,斯倍之矣」。
是故置绞衾,设蒌翣,谓使人勿恶也。
始死,脯醢之奠将行,遣而行之,既葬而食之,谓使人勿倍也。
然则倍其亲者亦可以为孝子乎?
若违经而徇俗者,疑于孝无损,而沿用鄙俚,则不称于情文。
《记》曰:礼有微情者,有径情而直行者,戎狄之道也,而情文不称,亦戎狄之道耳。
于是欲善族焉,作《族箴》。
按:民国平阳县志》卷四九,民国十五年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