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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昌宗南宋
请免福建借拨钱物奏绍兴五年八月十二日 南宋 · 薛昌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九三、《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三之二四(第四册第三二八五页)
诸路州军借拨过常平司钱物,亦皆缘应副军期,即非侵欺失陷,又已经年岁,今来若必令责还,要之尽取于民而已。
欲乞将七州军以前年分借过常平司钱物,乞依福州已得今年三月二十二日圣旨,并特与除破,使福建一路之民,均被朝廷宽恤之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