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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仁辅
请量立明法科解额奏绍兴七年六月 宋 · 薛仁辅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三九、《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一一
比年以来,法官寝阙,断刑官十四员,而应格者无三数人。
试刑法官恩例增重,而每年中选者无一二人。
加以数岁,恐遂旷官。
望诏有司讨论祖宗设法科之制,于京西荆湖淮南江西每路量立明法科解额,以收遗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