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萧服北宋 1059 — 1114
崇宁备官记崇宁五年十月 北宋 · 萧服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七八
皇帝嗣位,稽古作则,遵制扬风,礼备乐成,法完令具,将以诏万世而垂无穷。
乃眷耳目之司,实视听之所寓,按奸纠慝,明正典刑,为国纪纲,寄任尤重。
崇宁四年春,既擢侍御史侯蒙中丞
明年秋,又擢起居舍人臣余深为侍御史
维兹二人,久在言路,悉心体国,明熟宪章,慎简乃僚,联事合治,于是自两院而上,凡十人皆备,前此未有也。
当时学士大夫相与戒于朝,百官有司相与警于位,四方万里之远,钩金束矢,将有诉于上者,相与庆于路。
罢民罪隶与夫怀锾迷国之徒,相与率德改行,罔敢干予治,囹圄空虚,绵历岁时,可谓盛矣。
盖事有本末,治有先后,圣人以道任天下,以政事治之,亦明其本而务其所当先者而已。
举天下之事,皆隶于官府,计官府之事,皆隶于省曹,察其苛蠹,纠其偷惰,实在于御史,于是举而备之,事其有不治乎!
虞舜明四目达四聪,建官惟百,而慎乃作耳目之臣,而周官御史掌邦国都鄙万民之治,凡治者受法令焉,用此道也。
惟我神考董正治官,以熙庶绩。
元丰三年,诏御史府大夫中丞侍御史各一人,殿中侍御史二人,监察御史三人。
七年诏增监察御史三人,分察六曹之事。
盖治致其美,事致其详,则官为之备也。
主上稽虞舜之治,考成周之法,继神考之志,以临万邦,以理庶事,爰备御史之官,以明为治本末先后之序,委任之意固已重矣。
夫任之重则其责非轻,天下之望非浅,同时而升,分职而治。
秩隆地峻,无与为比。
惟既乃心,惟饬乃事,好是正直,俾邪言诐行,自潜消于冥冥之中。
乘间檗芽,芟夷剔锄,如去稂莠,以养嘉谷,永保国家之成宪,以慰天下之望,以仰承圣天子责任之意,岂不伟欤?
崇宁五年十月日,监察御史、臣萧服谨书。
按:光绪《吉水县志》卷五六,光绪元年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