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蔡溥北宋
开修洪口石渠题名记大观四年九月 北宋 · 蔡溥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八九、雍正《陕西通志》卷三九
永兴军耀州六县民田,旧资白渠灌溉之利。
历时已久,泾流寖低,渠势高卬,不能取水。
乃岁八月,六县率夫数千,集良材,起巨堰,堰水入渠。
至明年四月,去堰,所溉田则二千顷。
然堰成辄坏,或数月坏,故兴修之功,要为文具,而民无实利。
大观元年,今秦凤路经略使穆公侍郎京太府少卿出使陕西宣德郎范镐、承直郎穆卞因言开修洪口石渠之利,穆公具闻于朝。
提举永兴军等路常平等事赵公佺被旨相视,具陈可成之策,朝廷从之,遂命赵公总按渠事。
初议凿石与泾水适平,然后立堰以取水。
赵公谓立堰当为远计,乃使渠深下水面五尺,则无修堰之弊,而利溥且久。
既终功,凡石、土渠共七千一百一十九尺。
石渠北自泾水上流,凿山尾,南与土渠接。
初料一千四百二十五尺,其后土石接处,发土见石,乃展一千七百一十六尺,通计三千一百四十一尺。
上广十有四尺,下广十有二尺,浅深随山势,其最深者三十八尺。
分隶六县,会工四十六万二千九百一十三。
料工之始,视石之坚柔,定以尺寸为工。
其下石顽,攻不中程,乃增工二万七千九百五十三。
石渠之工总四十九万八百六十六。
二年九月工兴,四年九月毕。
土渠北自石渠口,东南与故渠接。
初计六千四百五十九尺,而所展石渠既已省一千七百一十六尺。
其后接故渠处土杂沙石,随治随坏,度不可持久,乃即其右开横渠二百尺,与故渠合,地脉坚实,功简而径,又省旧所治渠九百六十五尺。
实计土渠三千九百七十八尺。
上广五十尺,下广十有八尺,浅深随地形,其最深者七十五尺。
分隶六县,会工二十一万一千八百一十六。
泾阳三原高陵所隶有石棚隐土,下厚或一丈,或七尺,八尺,乃损土工一万一千八百一十一,而增椎凿之工四万七千九百七十九。
凡土渠之工总二十六万七千九百八十四。
二年九月工兴,四年五月毕。
渠成,惟石渠依泾之东岸,不当水冲,乃即渠口,而工入水,凿二渠,各开一丈,南渠百尺,北渠百五十尺,使水势顺流而下。
又泾水涨溢不常,乃即火烧岭之北及岭下因石为二洞,曰回澜、曰澄波,限以七尺;
又其南为二闸,曰静浪、曰平流,限以六尺,以节湍激。
渠之东岸有三沟,曰大王沟、小王沟,又其南曰透槽沟。
夏雨则溪谷水集,每与大石俱下,壅遏渠水,乃各即其处凿地陷木为柱,密布如棂,贯大木于其上,横当沟之冲。
暑雨暴至,则水注而下,大石尽格透槽之口,与石棚接,如此已无患。
馀二沟则凿渠两岸,比大木覆其上,沟水入于泾。
又其东且十里曰樊坑,当白渠之南岸。
其北直大沟,沟水涨则岸坏,与渠流俱溃;
壅之则渠不能容,而下流为田患。
乃叠石为渠岸,东西四十尺,北高八尺,上阔十有七尺。
南石尾相衔而下四十尺。
沟水至,则渠之所受满其堤而止,其上泄馀水以注坑中,与泾合。
土石之工毕,于是平导泾水,深五尺,下潟三白故渠,增溉七县之田。
一昼一夜,所溉田六十顷,周一岁二万顷。
大观四年九月朝散大夫、专管勾永兴军耀州三白渠公事、都大提举开修石渠飞骑尉蔡溥记。
按:《长安志图》卷下,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又见《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五一九、山川典卷二五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