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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廷玉南宋
崇胜寺钟铭记咸淳九年 南宋 · 蔡廷玉
 出处:全宋文卷八○二一、《八琼室金石补正》卷一二一、光绪《湖南通志》卷二八三
江河往来,船居算请钞商蔡廷玉,祖贯淮西黄州黄冈县木兰山之东天净港人也。
考君念九评事,妣亲柳氏太孺人,家传宦裔,历世此邦。
昔日绍定壬辰岁后□□□境□践乡闾,遂絜累偕室田氏三娘寓居江上,懋迁鹾石,为资生计,几四十荆楚江浙之间,多所涉历。
岁亦劳止,汔可小康,虽不复家山之旧,幸粗置田园于天岳之邦。
非曰能之,要皆洪造之阴覆也。
癸酉良月既望,舣舟自常武而下泊于君山之滨,崇胜无禅祐老一棹来访,谈边首以化缘洪钟为请。
因思钟之为物,乃香火缘中之大器,能力成之,抑亦美事,故不敢辞。
不虞是夕风涛暴作,四舟之稛载者荡然东西。
翌日以次寻获,略无毁失。
中有一舟,自漂去后,越三日,忽得之君山西之中湖,意其所载,必成乌有,徐启其扃,视其物,岿然具存。
想是时也,大泽之侧岂无睥睨者在,而终不敢发,若有神物之呵护其旁,危而安,失而得,造物之垂佑愈昭昭矣。
后命凫氏亟铸,以酬许心。
青铜六百缗之赀,又奚敢吝!
今来阴相,一鼓而成,揭镇佛寺,硕大声宏。
穹示明鉴,□及幽明。
上超考妣,下延后人。
永嗣其响,大叩大鸣。
铭勋自此,禄倍其荣。
兹述其槩,以为岁月之识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