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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温其北宋
乞令寿州霍山大中祥符二年八月 北宋 · 董温其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七二、《文献通考》卷八三、《宋史》卷一○二《礼志》五
汉以霍山南岳,望令寿州长吏春秋致祭。
认赃法奏天禧三年二月 北宋 · 董温其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一、《宋会要辑稿》刑法三之二(第七册第六五七八页)
自今凡认赃,当官员前令变主识认,题号著字。
内不是元赃,即勘官著字,至录问时,令本判官更切覆问。
又准先降敕命,应诸色赃物,委长吏著字记号,令被盗家识认,断讫,当面给付。
当纳官司者籍其数,金银疋段等送军资库,衣甲器械送甲仗库;
自馀品配折支料钱,及估计货卖充禁囚纸笔,不堪者焚毁。
又被盗之家如是认赃之时,明知不是己物,虚有识认,或旧有嫌雠,致官司承误断杀平民者,其认赃人从诬告死罪已决法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