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令寿州祭霍山奏 北宋 · 董温其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七二、《文献通考》卷八三、《宋史》卷一○二《礼志》五
汉以霍山为南岳,望令寿州长吏春秋致祭。
认赃法奏 北宋 · 董温其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一、《宋会要辑稿》刑法三之二(第七册第六五七八页)
自今凡认赃,当官员前令变主识认,题号著字。内不是元赃,即勘官著字,至录问时,令本判官更切覆问。又准先降敕命,应诸色赃物,委长吏著字记号,令被盗家识认,断讫,当面给付。当纳官司者籍其数,金银疋段等送军资库,衣甲器械送甲仗库;自馀品配折支料钱,及估计货卖充禁囚纸笔,不堪者焚毁。又被盗之家如是认赃之时,明知不是己物,虚有识认,或旧有嫌雠,致官司承误断杀平民者,其认赃人从诬告死罪已决法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