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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朴南宋
胡梦昱封事后咸淳三年十月 南宋 · 董朴
 出处:全宋文卷八二一二、《象台首末》卷四
自有天地以来,人伦之常,至于今不坠,其间非无阙齧之处,必有豪杰之士出力而扶持之。
一时罔上之奸,惧其不便于己也,挟权势而与之角,往往能摧折其身,而不能泯灭其言,能使之流离窜斥于天未定之时,而不能不使光明赫奕于冰山既摧之后,是足以见天理民彝之真,决非人力之私所能胜也。
理评胡公,陈大义于宝庆之初一字一言,皆赤心片片中流出,视澹庵之疏,不可优劣。
权奸不容,竟以谪死。
端平改纪,公论大明,公之忠烈,当与天壤俱弊,曩时诬善之徒,虽三尺童子,争唾之矣。
虽然,公之为此,岂其出于一旦之决也哉!
惟公弟兄俱贤,阃无间言,橐无私蓄。
其贬也,季弟相从,竟死象台;
厥后伯氏归公之骨,亦殒于瘴。
一门之内,其于人伦之常,亦可谓无愧焉耳矣。
当公草奏时,灼然知不可以不言,而言之不可已也。
公之心,惟徐公瑄足以知之,谓公于他人奏事,急急传录,问之,则曰若幸他人言之,则某可以止。
胡公封事,有恻怛忧爱之诚,无激讦叫呼之气。
呜呼,是可为后世事君者法矣!
咸淳丁卯小雪前一日天台董朴百拜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