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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端衡南宋
漕司牒试事奏庆元五年七月 南宋 · 叶端衡
 出处:全宋文卷六六九八、《宋会要辑稿》选举五之二二(第五册第四三二三页)
今日贡举之制最为严密,独于漕司牒试未免有启伪之端。
守倅有门客,有本治所异姓亲之牒试,一命而上,去乡二千里,有随侍同宗亲之牒试,二弊不可概举。
守倅牒一门客,人情法意无可言者,至于异姓亲如所谓女夫儿妇之兄弟姊妹之亲家,彊连牵合,皆平生素昧之人,苟有亲党,多处于注拟之际,自当回避。
今以举人家状与其父祖告命观之,乡贯异同,又有亲兄弟各自异其乡贯者,玩侮朝廷,一至于是。
去乡二千里,有随侍牒试者本为子孙设,况皆监当兵将之类,职卑而俸薄,决无随侍之多。
使果有族类濒期涉远,犹之可也,今皆以同姓冒牒,不过应亲要嘱托,甚则货赂请求而已。
乞除守倅合牒门客一人外,其异姓避亲牒试乞行罢免。
如有异姓服属亲为倅者,则不许监试,合差以次官。
其随侍之人照指挥许牒子孙弟侄。
仍召升朝保官二员,并牒官重甘罪罚,批书印纸,茍有败露,必寘宪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