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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杞北宋
诸生不得陈状留任教授大观四年四月十四日 北宋 · 叶杞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五、《宋会要辑稿》崇儒二之一五(第三册第二一九四页)
教授乃朝廷选除,其教导有方,贡试如法,知通提举职当审实保奏再任,学生但合退听,岂可陈状举留,殊无朋比之嫌。
欲乞今后州学教授如委可再任,并本州准学法施行,诸生不得辄牵众陈状,举留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