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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之表北宋
方府君并夫人墓志铭 北宋 · 叶之表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九一
元符三年四月十六日方府君之郡城,疾于道,归不逮,卒于柳氏家。
其妻钱夫人奔赴,自伤不及见,暨执丧,日夜号哭无绝声,后一年果由此继亡,实建中靖国元年三月二十五日也。
府君讳淇字文老唐处士干之后,世为睦州桐庐人高祖慈溪,因家焉。
曾祖赞、祖亿、父平皆不仕。
夫人吴越国王钱氏六代孙育之女。
府君幼善读书,日诵数千字,群儿中推为第一。
逮长,退然似不能言者,及考索经史,往往多所自得,虽阴阳医卜之术亦皆洞晓。
始应试,其志甚锐,继失所怙,弟兄俱亡,或没为浮屠氏者,府君踽踽然佽助。
一日叹曰:「吾家赀粗给,虽不幸有先君之祸,祖尚无恙,而又有偏亲存焉。
苟不失甘旨之养,何以仕为」!
遂与夫人内外相应,事亲治生,甚孝且勤。
祖妣病,夫妇侍疾,衣不解带者累月,逮终,哀毁过制,里□称之。
朝夕趋诸子为学,久而益坚,视诸女趣解,皆淑慧,教以女功之馀,声乐书□之属无不毕授也。
中间伯仲虽号为别籍,岁时会聚,与夫亲戚往来通而为一,□殽异馔罗列堂上,少长咸集,笑歌蹈舞,觞豆争奏,雍雍和气袭于闺门,俾子孙中未尝有□色于人者,实府君夫人为之先也。
府君喜饮酒,虽通昔,夫人警之,夙兴视事,未尝失节。
夫人资性和厚,所以承上接下,悉能得其欢心,家人有过蔑口不道,邻里亲戚有以匮告者,每赒给无倦,府君同之,若出于一性。
府君宾客,夫人每不执庖爨,及亲朋过门,夫人则踖踖躬事,而未尝有惮色。
夫人孝于父母,父母终,府君谕于夫人家比所居之地以葬,以便夫人春秋享祀。
府君善佛学,悟理性,方氏居里梵刹环绕者十数,夫人自出己财以施之。
夫人病且革,其子累命医,告曰:「吾之疾非药石所能攻,莫若□佛事以资我正念」。
俄顷遂瞑目而逝,皆从府君之志也。
呜呼!
《诗》云「习习谷风,以阴以雨」,言天地不能常和也;
又曰「采葑采菲,无以下体」,言万物不能常和也。
天地万物且不能常和,而况夫妇之际乎!
窃观府君夫人之为夫妇,虽琴之与瑟,黄鸟之与灌木,不足以喻其和也,则府君不得死于室,而夫人哀痛伤绝终亦不得□其生者,非夫人之过也。
男七人:曰振,曰扦,曰□,曰扩,曰采,皆举进士,二从释。
女三人:长适邑人严大临,次适越州新昌石世永,皆士人也,一尚处。
府君享年五十,夫人五十四。
崇宁九年四月初一日乙酉合葬于县金川乡定香湖之原,从新卜也。
临葬,夫人弟廌状其行来求铭于予。
予与夫人弟为婚姻,熟闻其行事,安可辞乎!
因为之铭曰:
无故以合者固无故以离,有故以合者非恩义而孰持!
以上而下兮草虫其倡,以下而上兮阜螽曰随。
协心内外兮为与不为,上下雍雍兮卒乎家肥。
庆流浩浩兮一德之归,高大其门兮维尔之时。
子子孙孙兮勿替引之!
按:光绪《慈溪县志》卷五○,光绪二十五年刊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