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范雩北宋
乞依旧制许宗室附试艺业奏绍兴十年八月十一日 北宋 · 范雩
 出处:全宋文卷四○六七、《宋会要辑稿》帝系六之一五(第一册第一三七页)
伏睹祖宗旧法,南班宗室大将军以下,每二年一试艺业,取中选者推恩。
切详立法之意,以谓大将军副率府率,官卑齿壮,可以专心学问。
既设官以教导之,又间岁以程试之,选其艺业之精,增以禄秩之赐,故官卑者有升进之望,学成者得袭宠之荣,而怠惰者莫不相与激劝。
一举而三利,实良法也。
建炎二年秋试选人,合行附试,有司以大宗正司南班宗室尚在京师,乞候次年春秋试依旧施行。
因循至今,未曾检举,望诏有司遵行旧制,来年春试选人,复许宗室大将军已下附试艺业。
取人之数,推恩之法,一依条格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