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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谟南宋
玉局祥光出现表 南宋 · 范谟
 出处:全宋文卷六一八三、《成都文类》卷一八、《宋代蜀文辑存》卷七三
祥符七年六月十八日申时玉局观混元上德皇帝太上老君洞中忽有五色光出见,高三丈已来,移时方散,策画图具表进呈。
窃以方崇灵境,遽发祥光,示混元休应之徵,彰睿圣尊崇之德。
臣闻光浮洛水,表宗周卜世之期;
彩耀竹宫,焕炎汉无穷之运。
盖至诚之所奉,何嘉瑞之不臻!
矧属休明,能无感召!
伏惟皇帝陛下道臻清净,化及幽遐。
握老玉之真枢,踵羲皇之高躅。
粹容宝箓,既昭格于禁闱;
率土溥天,俾崇修于灵迹。
是致清都锡祉,佳气储祥。
容与徘徊,既相高于飞雾;
轮菌萧洒,实无异于卿云。
欢动方隅,美归宸极。
臣叨司远郡,获睹佳祥,赞《乐职》之诗,前修宁愧;
贡瑞图之象,殊事有闻。
分弓亭记淳熙三年 南宋 · 范谟
 出处:全宋文卷六一八三、《成都文类》卷二七、《全蜀艺文志》卷三四、《蜀藻幽胜录》卷二、《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五九五
蜀自岷山沫、若水外,即为夷境。
熙宁以来,岁遣禁旅更戍,今留屯成都者合土兵凡十有七营,边久无事,军政废弛,游手工技皆得编名籍中,而铠仗麾帜至朽散不可用。
乾道六年,蛮寇雅之碉门;
九年,犯黎之虎堂,杀州从事,掠居民以去,势骎骎若无所惮。
上忧之,命敷文阁直学士吴郡范公自广西经略使徙镇全蜀。
公至,即以练兵丁、缮保障、抗章驿闻,上赐诏嘉奖。
于是简士卒之骁勇者别为一军,壮且少者次之,罢遣其老羸者,且示以坐作进退之法,非风雨不休,而尤致意于射,以为蛮夷所恃,崎嵚大山,掩翳丛木,出没其间若猿猱然,吾禦之者非刀槊所能及。
乃取弓人于绵,弩人于阆,相胶析干,治筋液角,极六材之良。
广场于府舍之北,筑亭西向,摘杜少陵严武之诗,名之曰「分弓」。
时轻裘幅巾,引数百人按试技力而赏罚其勤惰。
未几,军容一新,悉为精锐,蹶张者至千斤,挽强过六钧,而命中者十八、九。
于戏盛哉!
公尝至亭上,顾语其属曰:「谁谓蜀兵孱乎?
牧野誓师,庸、蜀、羌、髦、微、卢、彭、濮与焉,盖今东西巴郡是也。
诸葛、赞皇二公勋列伟矣哉,平蛮讨魏,飞星流电之军,岂尽出于西北哉!
士不素习而使之操弓挟矢,驰危蹈阨,未有不颠仆者,非独蜀军然也。
今吾军既练于昔,而犹有所虑。
大抵兴滞补弊,用功甚难,而败之至易。
经营终岁而荒之十日,前功荡然矣。
故曰:『屡省乃成,钦哉』!
功成而弗省,省而弗屡,此唐虞君臣之至戒,而吾亭所为作,亦欲取以自警而数省之耳」。
公大儒,退然若不胜衣,而经纶方略,小用之已如此,况扩而充之乎!
所谓收滴博之戍,夺蓬婆之城,又何足言哉!
亭创于淳熙乙未之季秋,成于明年之仲夏,命谟识其岁月,故并公语记之。
砌街记淳熙四年 南宋 · 范谟
 出处:全宋文卷六一八三、《成都文类》卷四六、《全蜀艺文志》卷四○、嘉庆《四川通志》卷四八、同治《成都县志》卷一三、《宋代蜀文辑存》卷七三
天下郡国,惟江浙甓其道,虽中原无有也。
太、少二城,坤维大都会,市区栉比,衢隧棋布。
而地苦沮洳,夏秋霖潦,人行泥淖中,如履胶漆;
既晴,则蹄道辙迹,隐然纵横,颇为往来之患。
绍兴十三年鄱阳张公镇蜀,始命甓之,仅二千馀丈。
后三十四年吴郡范公节制四川,为竟其役,鸠工命徒,分职授任,程督有方,寸尺有度,费出于官而不以及民,日廪以食而人竞力作。
未几告成,以丈计者三千三百有六十,用甓二百馀万,为钱二千万赢。
率一街之首尾立两石以识广狭,凡十有四街。
然后所至侧布,如江浙间,雨不乘橇,骑不旋泞,徐行疾趋,俱从坦夷。
父子相与喟曰:「周道如砥,其尚见于斯乎」!
昔者单襄公聘宋过陈,火朝觌矣,而道茀不可行,于是叹司空视涂之失职,而知其不久。
子产以乘舆济人于溱洧,而徒杠舆梁弗修,孟子曰:「惠而不知为政」。
夫善为政者,缓急有序,大小毕举,未有治其急而忽其缓,志其大而略其细者;
而善观人之国,亦必以是。
公之于蜀,药伤补败,苗耨发栉,无一不用其方,至道路之政,世所谓缓且细者,亦整治如此,百世之下,四方之人入其境,仰公之贤,推此以考其政绩,尚可髣髴云。
淳熙四年四月日记。
广都主簿毛公墓志铭 南宋 · 范谟
 出处:全宋文卷六一八三
公讳朝弁,字德充姓毛氏,系出于姬,世远不可派序。
其居洪雅者祖邛州刺史湘,五传至偕,有子景阳,擢绍圣元年进士,官铜梁
铜梁君生绛,仕至通籍。
通籍君生公
公少好学,日记诵千馀言,比老不忘。
用先世三百五篇之学试有司,一再中选。
晚以累举,授右迪功郎,转修职郎,主相如广都簿,遂致其司事,得迁承奉郎
相如吏素横,囊橐为奸,把持令长短,公不能谁何,乃庇之。
会公诣郡,公亟捕发其赃状,悉置于法,一县畏服。
广都号壮县,府方按期会责金,共谓公懦,必不以时输干,同列因谗之,府镌令。
偶移病卧,以印章付丞,公上记府尹,白其无罪,请身任期会,而起长官视事。
尹悟,下檄如请,大夫士以此益归重。
时尚精强,慨然慕通籍君高举,优游里居。
岁馀属疾卒,实淳熙改元四月十九日也,年七十有三。
娶史、张二夫人,俱前卒。
三男:筑、棐、槩。
五女,嫁进士黄济、济之弟淑、董祝、李坦之
淑知古诗,质爽朗,内刚外和,遇人以诚信,平居泊然,嗜简策而已。
其未有子也,子其近属,后待之过己出。
或为族之富者请绍,公谢曰:「继绝,义也,人将谓我利其赀,宜更命贤族子」!
其所守如此,故乡党称其行谊,无敢疵者。
卒之四年十月十七日,诸子葬之于庆合乡守定里,与二夫人同穴。
棐偕黄君淑持状来乞铭。
予尝悲外祖绂,公之季父也,以介行举于乡,轻财好义,四方寒俊多依之,下至里巷,全急难,贳贷不少吝。
介行公之名倾一时,今子孙贫病,转徙颓落,有哀西董之练裙者。
公自通籍君以来,持身清约,不妄取与于人。
岁量入以出,而储其馀,以广先业,久亦裕如。
子孙守其家法,卓立未艾。
予读马伏波戒子语,于此重感焉,故并书之,而系之以铭曰:
不陨其传学则富,不薄其官职则举,不竟其取守则固,不备其有用则裕。
呜呼!
循理古君子,吾铭昭后世。
按:嘉靖《洪雅县志》卷五,天一阁藏明代地方志选刊本。又见嘉庆《洪雅县志》卷一九,同治嘉定府志》卷四三,《宋代蜀文辑存》卷七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