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讨贼邵青利害奏(绍兴元年九月) 宋 · 胡松年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八○、《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七、《吴都文粹》续集卷上、《姑苏志》卷三九
大将四合,连旬不能破贼。今青据通州崇明镇沙上,寨棚之外,水浅舟不可行,泥深人不可涉。本府钱粮已费十三万贯石,公私骚然,而贼未可睥睨。况刘光世兵将类多西北人,一旦从事江海閒,有掉眩不能饮食者,况能与贼较胜负于矢石间哉?
乞诏有司详考唐恪实状奏(绍兴二年十一月) 宋 · 胡松年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八○
靖康之祸,何㮚轻脱寡谋,宜为罪首。去年秦桧还朝,力称其抗义守正,遂被褒赠,已大咈士论。今恪子琢自陈其父不获伸迎请二帝之谋,饮药而死。此事凛然,追踪古人。宜诏有司详考实状,庶不为虚美,以示激劝。
按:《宋史》卷三七九《胡松年传》。又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二原注、卷六○。
论陈桷不当直秘阁奏(绍兴二年十一月) 宋 · 胡松年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八○、《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六○
中秘图书之府,祖宗以来,非儒学名流,不在此选。桷虽久在军中宣力,恐于职名非所当得。乞于等第推赏外,更与量行转官。
论选将帅奏 宋 · 胡松年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八○、《宋史》卷三七九《胡松年传》
富贵者易为善,贫贱者难为功,在上之人识擢如何尔。愿陛下亲出劳军,即行伍蒐简之,必有可为时用者。
论恢复山东奏 宋 · 胡松年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八○、《宋史》卷三七九《胡松年传》
恢复中原,必自恢复山东始;山东归附,必自登、莱、密始。不特三郡民俗忠义,且有通、泰飞艘往来之便。
乞以大事分委大臣奏(绍兴四年二月) 宋 · 胡松年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八○、《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七三
唐太宗尝谕房玄龄以细务属左右丞,大事关仆射,其委任玄龄之意笃矣。殊不知尚书丞实政事纲辖,若专责以细务,以何暇裨益治体哉?臣愿睿断,以今日所当为所当行不可缓者,分委二三大臣,庶使悉心戮力,各底乃职,且戒簿书有可简省者简省之。
广南窠阙事奏(绍兴四年五月) 宋 · 胡松年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八○、《宋会要辑稿》职官八之一九(第三册第二五六七页)
近臣僚乞广南窠阙满一季无人愿就者,并送本路转运司差注,左右司看详,乞令吏部随阙措置,破格注授。缘本部见榜窠阙须满半年以上,欲乞今后更不申明,便行破格差注。
幕职州县官磨勘事奏(绍兴四年六月) 宋 · 胡松年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八○、《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一之三五(第三册第二六四○页)
元丰旧条:幕职州县但得循资,未经收使,改官后,依条循一资比减二年,两资比减三年磨勘。缘绍兴新书却有「被赏」二字,内官员任选人日该覃恩,或恩例循资之人,皆非被赏。乞依旧法施行。
编修时政记奏(绍兴四年十月) 宋 · 胡松年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八○、《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之三一(第三册第二五一二页)
今编修到枢密院建炎四年十一月十二日、绍兴元年正月、二月、三月、四月《时政记》六卷,付史馆。
荐张敌万奏 宋 · 胡松年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八○、《宋史》卷三七九《胡松年传》
向在淮南诱敌深入,步骑四集,悉陷于淖,无得解者,金人至今胆落。乞令统率军马别为任使,庶几外阃渐多名将,不独仗倚三四人而已。
守御事奏 宋 · 胡松年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八○、《宋史》卷三七九《胡松年传》
三人声势初不相属,缓急必不相救。况海道阔远,苏、秀、明、越最为要冲。乞选精兵万人,命一大臣往驻建康,亲督世忠、光世守采石、马家渡,以张两军之势;仍以兵五千屯明州、平江,控禦江海。或无人可遣,臣愿疾驰以赴其急。
宋故李君墓志铭 宋 · 胡松年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八○
士有能自植立者,虽不暴白于功名富贵,而嗜诗书,事笔研,潜心师古圣贤,以所得道理推而信于朋友,睦于兄弟,仁于乡党,行于闺门,使后世子孙允蹈乃事,吾知其无憾也。君讳远,字致远,累世为昌乐人。曾祖讳守则,祖讳吉,父讳文,皆不获仕。君方在母,而父卒。生六岁,日诵数百言。群儿戏事,略不挂眼,人皆奇之。及学缀文词,语多自胸臆。尝曰:「为文患弗种学耳」。乃尽阅诸子百家,涵养日大以肆,尤善研极义理。人有思弗得者,多所警悟。一时研席之友莫不服其该贯,叹其明颖,声闻从此藉甚矣。叔之子习者亦蚤孤,懒不务学,每戒之曰:「吾兄弟皆孤,不矻矻力学,何以起家」?复使从师。既终祖母丧,乃欲出分,君以田园储蓄倍与之,议者多其人所难能。轻财好施,不喜多积,有馀即赒急难,曾无吝色。凡孤无所依,贫不能养者,皆仰以给,勿间于疏戚也。平居不妄言,言必中法度。事无巨细,咸有条理,仆隶不敢以欺。娶孙氏,大有贤德,事其姑孝德著闻,阃内之事倚以整肃。生二女,蚤卒。一子曰丕,游学馆,蚤预贤书,其为人能自修整,余尝爱之。一日造门,有请曰:「先父不幸业进士,终不得一试于有司,享年止二十五,元祐三年五月六日以疾终于家。后二十八年,先妣又亡,此人子之所悲悼无穷极也。卜以政和七年七月二十三日合葬于昌乐县东文乡孝陵里,敢求铭之」。使状其行事,乃为铭曰:
学师古人而不见于为政,岂才之疐兮。年未及壮而造物者遽负以去,实命之穷兮。天道之是耶非耶,人孰得而识兮。有子克似而声誉早闻,意者谓将以此报兮。
按:民国《潍县志》卷三九,民国三十年排印本。又见《昌乐县续志》卷一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