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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元质南宋 1127 — 1189
吴江怀古 南宋 · 胡元质
七言绝句 押尤韵
子胥今日委东流,吴国明朝亦古丘。
大笑夫差诸将相,更无人解守苏州明钱谷吴都文粹续集》卷二四)
乞限期修成钦宗实录奏乾道二年十二月二日 南宋 · 胡元质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六六、《宋会要辑稿》职官一八之五六(第三册第二七八二页)、《玉海》卷四六
五朝正史久已大成,而神宗、哲宗、徽宗三朝之史开院纂辑,累年于兹。
臣窃惟靖康继宣和之后,以功绪本末则相关,以岁月久近则相继,伏望将今来所修《钦宗实录》,立之课程,尅以期限,并修帝纪缴进,名为《四朝国史》。
成书之后,荐之宗祏,与天无极。
刘季裴依旧兼国史院编修官乾道三年十二月九日 南宋 · 胡元质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六六、《宋会要辑稿》职官一八之五八(第三册第二七八三页)
契勘秘书丞国史院编修官刘季裴著作佐郎,今于《哲宗实录》内检照司马康等体例,合依旧兼本院编修官
辞兼同修国史乾道五年九月三日 南宋 · 胡元质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六六
伏蒙恩命,兼同修国史,尝具奏辞免,不允。
臣窃以史官分职,考之故事,记注官少有兼同修者。
缘昨者胡铨起居郎权中书舍人日,尝升同修,自是以来,沿袭为例。
窃恐朝廷用此近例,遂俾臣升兼是职。
伏念臣昨于去年七月奏对,乞朝廷凡所施行,一切屏绝已行之例。
蒙嘉纳,尝降指挥,至今遵守。
臣备数后省,比有援例以请之事,臣不敢不驳,臣岂有言之于前,而躬自蹈其非于后?
欲望圣慈追寝成命(《宋会要辑稿》职官一八之五八。第三册第二七八三页)
太平州水患乞措置筑堤奏乾道九年十二月二日 南宋 · 胡元质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六六、《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一之一二二(第六册第五九三四页)
今岁遭值大水,除政和等十三圩不曾遭风水,馀诸圩几四百里为水漫沫而入,内外灌浸,风浪淘洗,经涉三时,其受害损坏不一。
合随其所损而为之计,其洗动处则重筑,其坍落处则补筑,其亏狭处则贴筑,其不损坏处则补筑(其亏狭处则贴筑,其不损坏处则反为增筑。)
其工费计米二万一千七百五十七硕五升,钱二万三千五百七十贯一百三十七文省(比隆兴二年乾道六年所省几半。)
务趁此土脉坚实之时,及期办集。
建康府修军兵营屋事奏淳熙元年七月三日 南宋 · 胡元质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六六、《宋会要辑稿》兵六之二六(第七册第六八六七页)
乞将江东诸州已发回团结禁军寨屋拆移入城,改充军兵营屋。
乞将宽减盐井重额事宣付史馆淳熙四年十二月 南宋 · 胡元质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六六、《中兴两朝圣政》卷五五
盐井重额沈痼百姓垂五六十年矣,号呼吁天,而天不闻。
陛下亟出所储,略无爱啬,俾不踰时,出穷民于水火之中,诚若有所不及。
臣亲闻歌颂之声,目睹和平之象,实千载希阔难逢之嘉会,乞宣付史馆
论蜀中盐井奏淳熙四年十二月 南宋 · 胡元质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六六、《中兴两朝圣政》卷五五
盐之为害,尤甚于酒。
蜀盐取之于井,山谷之民相地凿井,深至六七十丈,幸而果得咸泉,然后募工以石甃砌,以牛革为囊,数十人牵大绳以汲取之。
自子至午,则泉脉渐竭,乃缒人于下,以手汲取,投之于囊,然后引绳而上,得水入灶,以柴煎煮,乃得成盐。
又有小井,谓之卓筒,大不过数寸,深亦数十丈。
竹筒设机抽泉,尽日之力所得无几。
又有凿地不得咸泉,或得泉而水味淡薄,煎数斛之泉,不能得斤两之盐。
其间或有开凿既久,井老泉枯,旧额犹在,无由蠲减;
或有大井损坏,无力修葺,数十年间空抱重课;
或井筒剥落,土石堙塞,弥旬累月计不得取;
或夏冬涨潦,淡水入井,不可烧煎;
或贫乏无力,柴不继,虚失泉利;
或假货资财,以为盐本,费多利少,官课未偿,私债已重。
如此之类,不可胜计。
臣欲择能吏前往逐州考覈盐井的实盈亏之数,先与推排等第,随其盈亏多寡而增损之,必使上不至于重亏国计,下实可以少纾民力,方可施行。
论川茶征课之弊奏淳熙四年十二月 南宋 · 胡元质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六六、《中兴两朝圣政》卷五五、《宋史全文续资治通鉴》卷二六
为蜀民之病者,惟茶、盐、酒三事为最。
酒课之弊,近已损减。
蜀茶祖宗时并许通商,熙宁以后,始从官榷,当时课息岁不过四十万。
建炎军兴,改法卖引,比之熙宁已增五倍。
绍兴十七年主管事官增立重额。
逮至二十五年,台谏论列,始蒙蠲减。
当时郑霭都大提举,奉行不虔,略减都额,而实不与民间尽蠲前官所增逐户纳数。
又越二十馀年,其间有产去额存者;
有实无茶园,止因卖零,官司抑令承额而不得脱者。
似此之类不一。
逐岁多是预俵茶引,于合同官场逐月督取。
张松都大提举日,又计兴、洋诸场一岁茶额,直将茶引俵与园户,不问茶园盛衰,不计茶货有无,止计所俵引数,按月追取息钱,以致茶园百姓愈更穷困。
欲行下茶马司,将无之家并行倚阁,少额多之家,即与减额。
简州蠲减折估钱事奏淳熙四年十二月 南宋 · 胡元质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六六、《中兴两朝圣政》卷五五、《宋史全文续资治通鉴》卷二六
简州最为盐额重大,近蒙蠲减折估钱五万四千馀缗,但官司一时逐井除减,使实惠未及下户,富厚之家动煎数十井,有每岁减七千缗者。
下等之家,不过一二十井,货则无人承当,额徒虚欠,官司督责不免。
望委制置司再将向来已减之数重行均减,其上户至多者每岁不得减过二千贯,其馀类推,均及下户。
蜀中减放折绢钱事宜奏淳熙五年三月 南宋 · 胡元质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六六、《中兴两朝圣政》卷五六、《宋史全文续资治通鉴》卷二六
蜀折科之额,视东南为最重。
如夏秋税绢以田亩所定税钱为率,凡税钱仅及三百,则科绢一匹,不及三百者,谓之畸零。
其所输纳乃理估钱,则准时直。
当承平时,每缣不过二贯,兵兴以来,每缣乃至十贯,是一缣而取三倍也。
陛下轸念远民重困,每缣裁定作七贯五百,蜀民驩呼鼓舞。
然独成都淳熙五年为额减放讫,其他州县尚有应昨来指挥去处,乞行下约束。
乞勿令夔路递兵缺额缺粮奏淳熙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南宋 · 胡元质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六六、《宋会要辑稿》方域一一之二九(第八册第七五一四页)
夔路山谷重复,最为峻险,虎狼之迹,交于中途,递兵劳苦。
乞令夔路转运司常切趣办觉察,不容复有缺额缺粮去处。
威茂州边防奏淳熙五年 南宋 · 胡元质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六六、《舆地纪胜》卷一四九
唐之季年,吐蕃入寇必入扶文,南诏入寇必入沈黎
吐蕃、南诏合入寇必出灌口。
其文、黎两州去成都尚千里,关隘险阻,足以限隔。
唯灌口一路去成都止百里,又皆平陆,朝发夕至,威、茂两州即灌口之障蔽。
大率沿边诸州城资堡寨以为蔽,堡寨赖州城以为援。
唯此两州不然,堡寨参错于中,州城孤立于外。
而熟蕃部落周分环据,二三百里之间,官路仅留一线,以达于两州。
若边事不宁,孤城坐见隔绝。
乞令四川守臣添募忠勇奏淳熙五年 南宋 · 胡元质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六六、《文献通考》卷一五六
关外西和、阶、成、凤四州,所聚民兵谓之忠勇,皆以土兵为之。
向来虞允文团结四川忠勇军计二千九十四人,其后不能增募。
乞令四川守臣添募,仍立赏格。
措置蠲免夔路诸州科买上供金银绢奏淳熙六年正月 南宋 · 胡元质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六六、《宋史全文续资治通鉴》卷二六、《续文献通考》卷三一
夔路之民为最穷,而诸州科买上供金银绢三色,民力重困,所有大宁监盐课委无增羡。
臣今与总领所及本路转运司公共措置,已将盐课趱剩之钱买金银发纳。
总领所茶马司蠲免九州民间岁买之弊外,有馀剩钱若干,可以尽免今年夔路诸州一年全科民间买绢之数,馀钱又可与民间每岁贴助之费,民力可以少苏。
乞川蜀民间结甲捕盗事一依旧例奏淳熙六年五月 南宋 · 胡元质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六六、《宋会要辑稿》兵二之四六(第七册第六七九四页)
近降指挥,诸路帅宪司责州军县镇乡村结为保伍,令置救火捕盗器仗。
川蜀州县地狭人稠,少有荒迥可以容隐盗贼去处。
止是穿窬,易于擒捕。
旧存禁约,民间不得私造军器,今若令自造,非唯有骇观听,又使平时所禁,一旦尽弛,非便。
乞依旧来结甲体例,遇有盗贼,止声鼓递相呼集救应收捕。
措置减放四川井户盐额事宜奏淳熙六年五月 南宋 · 胡元质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六六、《宋会要辑稿》食货二八之八(第六册第五二八二页)
四路产盐三十州,见管盐井二千三百七十五井、四百五场。
内除依旧额煎输一千一百七十四井、一百五十场,别无增减盐数外,其因今来推排,或因自陈,或紏决情愿增额者,计一百二十五井、二十四场,并今次渲淘旧井亦愿入籍者,计四百七十九井。
其委实无盐到场之井,即与栈闭,尽令除豁。
其有不敷旧额陪抱输纳者,即斟酌轻重,量与减放。
共计合减钱引四十万九千八百八十八道,以诸州增额盐钱引等,共计增收钱引十三万七千三百四十九道,补合减数外,尚馀对减未尽钱引每年计二十七万二千五百馀道。
其合对补钱数,令总领所措置圆融,每岁抱认对补钱引十七万二千馀道,其馀钱引十万道,乞于总领所每年桩管昨来对减酒课用不尽钱一十万六千四百馀道内,取拨十万道对补上项合减之数,庶几四川州县井户民人免四五十年重额之患。
乞将减放川茶虚数事宣付史馆淳熙六年八月 南宋 · 胡元质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六六、《中兴两朝圣政》卷五七、《宋史全文续资治通鉴》卷二六
川蜀产,自熙宁以后一从官榷。
军兴以来,聚歛之臣增立重额,产日益去,额日益增,民日益困。
于是条其状以闻,乞同茶马司公共措置。
旋被隆旨,俾之措画。
臣遂与提举茶马官置局委官,推核增亏之数,所合减于虚额凡一百四万三百斤有畸,其引息及土产税钱共计十五万二千九百九十四贯有畸,系每岁合纳之数,遂具以闻。
奉旨除放,远民交庆。
欲望圣慈宣付史馆,以传无穷。
言推排盐井以增减定额事奏淳熙七年一月十八日 南宋 · 胡元质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六六、《宋会要辑稿》食货二八之一二(第六册第五二八四页)
在法,盐井推排所以增有馀,减不足。
有司奉行弗虔,务求嬴馀,其盐井盈者则过为之增,涸者略为之减,增损尽出于私心。
乞将今来所减盐数并为定额,自后每遇推排,以增补亏,不得踰越已减一定之数。
乞科敷牛具以乾道七年之籍为准奏淳熙七年三月 南宋 · 胡元质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六六、《宋会要辑稿》食货七○之七二(第七册第六四○六页)
凤州梁泉、两当、河池三县,并成州栗亭,以人户见耕牛具数目为准,均敷二税,以是民间畏避,莫敢畜牛。
乞只以乾道七年逐州元籍定牛具为科敷则例,自此如有新添牛畜,更不收入为额,辄增科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