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耶律氏
乞拨赐吴县等地营田付本家耕种奏乾道四年五月七日 宋 · 耶律氏
 出处:全宋文卷四七五七、《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一之五三(第六册第五九○○页)
窃见平江府吴县、吴江县管下有营田,并系官田,见系人户租佃,输官之税委是不多。
欲望睿旨下所属,于上件田数内拨赐顷亩付本家耕种,依旧输纳官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