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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勋南宋
乞省建昌军邑县函奏嘉定七年十月 南宋 · 罗勋
 出处:全宋文卷六九四七、《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八之五七(第四册第三四八四页)
本军旧特抚州之支邑,创郡之始,属邑仅有其二。
绍兴八年始析南城而为新城,分南丰而为广昌
新城广昌南城南丰之一隅也。
析邑以来,南城南丰有丞、簿、尉新城广昌则有簿、尉而阙丞。
非故阙也,事省力微,簿、尉之职自足以兼之。
开禧元年守臣始请增置二丞,往往徇一时之情,而不为经久之计。
盖此二邑,非南丰、南城之比,僻陋尤甚。
宰是邑者,常有匮乏之虑。
置丞以来,月糜俸给,县计益亏。
且去郡稍遥,动与令抗,事益不治。
乞将二邑丞阙并行省罢,少苏二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