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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佑贤南宋
相度围田利害奏嘉泰二年二月 南宋 · 留佑贤
 出处:全宋文卷六七四四、《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一之一四三(第六册第五九四五页)
乞下提举司,将临安平江嘉兴府、湖、常州开掘围田户名数目,除曾纳钱请买,许将元产地管业别作营生,不得围裹成田,其他白状作常平没官产、学粮职田等色请佃者,并行追索元给公据,入官毁抹。
仍严饬浙西提举官及守令,今后不得辄行开请佃公据,县分巡尉并带专一巡视围田,下敕令所议定禁止刑名,修为成法。
殿前司草荡,不许将有管草荡再行围筑为田及种植菱荷芦苇,如违,委御史台觉察。
具官卖产,立价低微,占据宽阔。
今来既已开掘,止合照租额输纳。
其创立为田赋税,却令与之减免,下诸州属县,应论诉围田结局以前填叠者,并不许受理。
截自嘉泰二年正月以后新行填叠,委是堰塞妨碍水势之处,却许行指实陈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