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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𡌴南宋
追赠胡梦昱谥议 南宋 · 王𡌴
 出处:全宋文卷八二一一、《象台始末》卷五
传曰:「国于天地,必有与立」。
立者犹人生之有命脉,关于兴废存亡不少也。
我朝以议论立国,焯焯在人耳目者,濮议也,新法也,和议也,伪学也。
今观诸贤之论建,始或拂郁,终必消融,暂当晦沈,久复昭晰。
间有不幸而蹈穷愁幽忧之境,英风谊概,之死靡悔,千载有景光也,是岂偶然之故哉?
上之所向,下之所趋也;
前之所植,后之所仰也。
夫以我朝富强不如秦隋,威武不如汉唐,而本领清正之气浑全,巍乎与帝王比隆,非议论之明效欤?
若使如公孙宏、孔光、张禹、胡广辈,何以导永命而夷厉阶也?
按特赠朝奉郎胡公状,公慷慨有大节,试中刑法,除大理评事
两遇登对,言获宝玺非福,国家之患在山东,时逆全未叛也。
宝庆甲申霅川变起仓卒,下于理寺,时相因穷治钩党,转相诬引。
少卿徐公瑄实莅其狱,与公意合。
会诏求直言,公遂极言其事,乞以周公于管蔡、太宗皇帝于秦邸为法,以齐威于公子纠、唐太宗于建成、元吉为戒。
又移书时相,谓公论未有久而不明,冤抑未有久而不伸言者。
李知孝劾公党逆,遂语连洪公咨夔
公谪象州,徐公亦谪道州,已而司谏梁成大亦疏,徙徐公象州,公钦州,皆死囚山矣。
先是,徐公举公引经决疑,近古遗直。
又言之时相,公所草封事,出于至诚,非沽激求名者,此成大所谓极力从臾合谋共议而为之者也。
端平甲午,上始亲政,殿中侍御史王公遂奏徐公及公保护诸贤,扶植谠议,仗节秉义,足以塞乱臣贼子之胆。
诏与褒赠,制词有曰:「方嘉贯日之忠,已堕偃月之计」。
又曰:「用旌折槛之直,且识投杼之过,尔虽死可不朽矣」。
公之心迹,至是暴白于天下后世。
呜呼,岂非天哉!
宝、绍间,讳人言事,言纲常为尤讳;
既责真公、魏公、洪公,同时得罪者凡十馀人,独公与徐得祸最烈。
及议论反正,缙绅之彦,草茅之士,稍复言人伦矣。
方公大琮谏垣,首请继绝,谓公一疏,贯穿百代之兴亡,读之令人流涕,先皇初不以为拂也。
何物蒋岘,论方公等四人无将不道,赖睿明洞照,议格。
夫是是非非,交乱于一时,未有不遄定于异日。
今当权销势歇之馀,而或者犹踵丑正恶直之辙,然则公之蒙疑负谤于是非未定之时,尚可怪焉。
惟其深挫而深厉,愈远而愈芳,国家一线命脉,赖以不亡,则其有功于世教也,其可没乎?
公丧四十年,上特赐公谥,下有司议且两年,𡌴待罪博士,反覆遗事,戚然有感于中也。
故因素为绘,推明我朝立国之本末,以厉万世之臣子,而诛夫贼灭良心附和时好者。
按谥法,刑政罚奸曰宪,刚德决断曰肃,易公名。
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