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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衣宋 1074 — 1135
言详定重修敕令事宜奏建炎四年六月 宋 · 王衣
 出处:全宋文卷三一三六、《宋会要辑稿》刑法一之三四(第七册第六四七八页)
修敕旧例,关报刑部,遍下诸州军等处,出榜晓示诸色人等陈言编敕利害,于所在州县投陈,入急脚递发赴都进奏院,本院赴部所投下。
如看详得委有可采,即保明申朝廷,乞与推恩。
仍乞以详定重修敕令所谓名,就用见使印记。
将见在敕局与大理寺供职官并力同共依元降指挥对修,止请见任请给。
乞立定大理寺官属改官之法奏绍兴二年闰四月 宋 · 王衣
 出处:全宋文卷三一三六、《宋会要辑稿》职官二四之一六(第三册第二九○○页)
大理寺官属其堂除选人任大理司直评事,除试法官中等第二等下已有改官法外,馀人未有立定改官之法。
今乞堂除选一人任大理司直评事,到寺供职二年,通理三考。
有举改官人三员,与改合入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