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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华甫南宋
义庄田记 南宋 · 王华甫
 出处:全宋文卷七九五六、光绪《黄岩县志》卷六
古者比闾族党之长以士大夫为之,在汉则亭长乡老皆有禄,唐初里正取勋官六品以下及士之白丁,而工商不与,贵之也。
唐末,里正谓之贱役,贤者、能者、老者、疾者、皆不舍,而贵者独舍。
于是豪右窜于其间,而官又制为之法,曰儒科武勋也,一有得之,未论他日事业,而先以目前去役为荣。
役者当日至之时,怛慄惴惧,脱遇警急,即吏机上肉,推先避多,纠讼断龂,贵者未必不坐笑之,岂尘念虑哉?
淳熙嘉定间,浙之诸县渐裒田结义役,而人始有苏意,然而贵者不与也。
黄岩洪洋赵氏当滕州使君未第时,其都先有义役,事无纪,生生耗亡。
赵氏故有田在役,既登第,众谓必当弃还,滕州与其兄处士议不取别籍而衍之,积田贰百亩。
淳祐九年,余在黄岩,尽劝诸村义役,其都裒田贰百叁拾亩,并委处士督之。
居无何,增置田百亩,通其旧为私三百亩,足充役费,而所裒还之役家矣。
噫!
世之所谓无好人者,真不即人心之论也。
夫户各有役,岁月月均之,大小无盈缩焉,旧也因其大小而量其岁月,义矣。
其间有幸有不幸,又合小大之力而彼己一家,又义矣。
贵者既去役,役者自义,未望贵者之我义也。
不义者方觊回旧田,义者弗觊而已,谁能劳勚积累,使乡里尽用吾田以为役,而役家之田则散而归之者哉!
观其定盟制规,无甚苛密,有古人相与真意。
处士且捐基创,燕閒庖湢尽具,不止为金谷司存,而四时序拜乡饮集焉,识见又远也。
朝廷立正长之法,专主烟火盗贼,不许以岁累之,顽民细户或无承税,不得已而付里正,已非诏旨。
比年遭令不肖,岁晚锢承符出大檄,无催而白证,里正力不能支取之。
义庄明载于籍,余尝阅群籍,必有贵人在其间,而后其都不受其害。
洪洋其一也。
然则横政之不及于其理者,畏也,愧耶?
谓其畏耶,士大夫何惜不为乡之借重也!
谓其畏耶,则豺狼能使不噬,世道大矣。
赵氏不可多望,得见借重者,斯可矣。
借重者又不可多见,之下草不容植,人之相去如九牛毛,可胜叹耶!
然洪洋不在天上,谓赵氏不可多望者,又不即人心之论也。
故因其里人之请,特为记之,以讯人心之同然者。
处士名处温滕州名亥
按:《赤城后集》卷九,明刊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