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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耿北宋
请令诸州军觉察本处负罪安置人奏天禧四年十月十三日 北宋 · 王耿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九六、《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一之二六(第四册第三九八四页)
诸州军负罪散参军安置人,多在处卜居,虽遇量移,亦不迁徙。
盖缘失官之后,恣营生计,不革贪心,侵扰贫民,规求货利。
又或持州郡公事,长吏稍懦,则不能制之,深为民患。
请自今委本处常切觉察,如侵扰官事,抑欺百姓,即奏移别所,仍令州县长吏非时不得接见。
台官因谴比类对换别官奏天禧四年十一月 北宋 · 王耿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八、《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七之六(第三册第二七三七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九六
自今台官或因谴累,除差充知州依旧外,其充通判监当官者,并望比类对换别官。
望别定举官连坐条制奏天圣二年八月 北宋 · 王耿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八、《宋会要辑稿》选举二七之二○(第五册第四六七二页)
群臣准诏举官,保举之后,虽见本人贪浊,为不许陈首,坐受追削。
兼被举者缘此多务因循,罔修廉耻。
况同罪举官,法亦稍重,恐今后臣僚惧罪,难于举荐,翻致下位多有遗才。
望别定条制,诏审刑院刑部大理寺参详以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