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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继先宋 1098 — 1181
绍兴校定经史證类备急本草序绍兴二十九年二月 宋 · 王继先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四一、《中国医籍考》卷一○
臣闻《本草》者,神农之书也,后世宗而行之,以为大典。
盖悯有生之札瘥,思药石以拯济,而功莫大焉。
上下数千百年,罔敢失坠。
及嬴秦焚先代之典籍,而此经混于医十之书得不发,奈何!
汉晋之季,文籍散失,神农传经所存者仅三卷,药止三百六十五种,致使后世不见圣人之全经,惜哉!
梁陶氏隐居高尚,本神农旧经,附《名医别录》,朱墨分别,别举科条,又加注文。
然而独智目思,偏方寡见,得失相半。
逮唐之兴,苏恭表请修定,增益虽多,附会或紊,损益不分,寒热莫辨。
洪惟皇宋隆兴,真人出宁,泽及四海,其仁如天。
开宝中,命卢多逊等重定,嘉祐中掌禹锡等补注,陈承著立别说。
大观中唐慎微集为《證类》,谨详古今注说,诸家论议,纷纭绪乱,异同颇多。
虽唐注摭陶氏乖违,而反有阙失,今注举唐注谬误,而间有未书彼是此非,互相矛盾。
禹锡补注、慎微證类,又不过备录诸家异同,亦不能断其是非。
其中性寒之物,而或云治寒,性热之物,而或云治热,或补药云潟,或泻药云补。
其辨冬热补泻之性,理实倒置。
及物之有毒者,或云无毒,物之无毒者,而或云有毒。
其辨有毒无毒之性,义亦相反。
以至某药在诸方常用之验,而经注前后之未载;
某药合外用与服饵之宜,而辨用的当之未当。
传之既久,朱墨杂糅,不可概举,执而用之,所误至大。
天下后世,何所折衷,举而正之,在于今日。
恭惟圣主中兴,好生之德,寝兵措刑,固足以跻民于寿域,而俾无横夭之患矣。
然且宸心轸虑,以谓《本草》之书,经注异同,治说讹谬,于是举祖宗开宝嘉祐之故事,诏臣等俾校定,仰以见圣人仁德之至也。
今敢不研精覃思,博采方术,参校诸家,别其同异。
若夫物性寒热补泻、有毒无毒,或理之倒置、义之相反者,辨其指归,务从主当。
形像则本旧绘,画以大纲;
取识则不敢臆说,执以有据。
考名方三百馀首,證舛错八千馀字。
而使用之者不惑,施之者必验,可以跻上寿,可以致十全,上裨圣政之万一,下以传之于将来,岂曰小补之哉!
臣等诚惶诚恐,顿首谨言。
绍兴二十九年二月上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