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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许四川陕西于本路幕职州县官内选差权充大县县令天圣三年九月 北宋 · 王沿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八、《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八之二六(第四册第三四六八页)
乞自今因奏举改转京朝官,并差知陕西灾伤大县,候及成资,方得依例。
四川陕西仍虑京官改转者少,县分不治处多。
欲乞于本路幕职州县官内体量选差官权充。
乞于相州开河渠引水溉民田奏天圣四年八月 北宋 · 王沿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八、《玉海》卷二二
渠田起于战国
魏襄王时,东有全齐,西有强秦,韩、楚在其前,燕、赵居其后,干戈岁动,封疆日蹙,苟不尽其地利,则为强国所吞。
史起谋曰:「魏氏之行田也以百亩,邺独二百亩,是田恶也。
漳水在其旁,西门豹亦不知用,请引之以溉邺,以富魏之河内」。
臣考观记传,但载灌溉之饶,不书疏导之法,惟《相州图经》称:「天井堰,魏武帝所作,二十里,分十二墱,每墱相去三百步,令互相灌注」。
左太冲《魏都赋》云:「墱流十二,同流异口」。
详此,则古漳水浅不与岸平,必就岸开渠,临渠作堰,则水流渠内,渠灌田中。
盖为渠之初,必就高阜,渠行数里,方达平田。
若水与岸平,田岸相接,为渠甚易,溉田不难,则久已开治矣,又岂假臣言而后隐度哉?
臣闻韩欲疲秦,无令东伐,乃俾郑国说秦凿渠引泾水,并北山东注洛三百里,欲以溉田。
中作而觉,郑国乃曰:「为韩延数年之命,为秦建万世之功」。
秦以为然,卒使就渠。
夫以强秦之力而凿一渠,而曰「欲疲之」,郑国又云「为韩延数年之命」。
则是举秦国之人,役之数年然后成。
持此较彼,则史起之引漳水也,岂一朝一夕之功哉?
是必岁役万人,数岁而后获其利。
郑国凿渠,并北山东注洛三百里,则是相高仰之地以为渠,不与平田接明矣。
非若此,则浇溉之利岂能远及三百里哉?
臣详王轸所度漳水渠,大率谓水卑岸高,渠已湮塞。
曰功大,则亦然尔。
若云水浊不可以溉,及所作堰遇川溢必复坏,则是等不知溉田之方、作堰之法。
臣按郑、白渠之引泾水也,在耀州云阳三原富平京兆府泾阳高陵栎阳六县,沿渠皆立斗门,多者置四十馀所,以分水势,其下别开细渠,则水有所分,民无奔注之患。
且泾水一石,其泥数斗,故能溉粪禾黍,今言水浊不堪以溉,斯岂之不知而自为知邪?
又其作堰之法,皆用大石方四五尺者,锢之以铁,积于中流,拥为双派,其南流为泾水,其东流为二渠,故虽骇浪不能坏。
若不如此,则是岁辄修治,岂有利哉?
漳水之岸若复渠田,请访诸云阳,择水工十数,就摹古人作堰决渠之法,及观今人置斗门溉田之方。
云阳民犯罪当配者,令皆徙相州,教百姓水种陆莳之利,则谋易成矣。
至如北边本无水田,后徙江南罪人,转相教语,皆知水利。
臣尝建请命水工诣郑、白渠观疏导之制,亦虑磁、相民不知作渠法尔。
王轸谓:「不开旧渠而截河作堰,当役七十五万馀工,若从渠口穿一丈四尺,当役十三万馀工」。
以臣算之,若渠开二丈四尺,则作堰之工可损半,当并役五十万工,日役万人,五旬而罢。
依郑、白渠之法,采岯山之石,取磻阳之木,给黎城之铁,扼中流,据长岸,资木石之固以为堰,上为大渠,疏导别派,沿渠数里,分置斗门,溉馀之水,东入御河,或遇涨溢奔注,则以栈塞渠口。
其磁、魏、邢、洺既居下流,堤岸又浅,或馀波可及,别渠可穿,则所谓「郑国在前,白渠起后」,又曰「首起谷口,尾入栎阳」也。
夫如是,复三百年废迹,溉田数万顷,虽役万人,数岁而毕,不足为劳。
王轸谓开古渠则穿掘民田,况万金、都领首等渠,寻之无迹。
凡沟渠岂有不占民田哉?
此虽史起复生,亦不知计之安出?
其万金诸渠亦在田中,但岁久湮没尔。
称:「高平渠民有牒诉税籍已重,虽得水以溉,利犹不充」。
臣所作堰,盖欲利民,乃不思,先议增税,致其忧疑,不愿浇溉,斯岂恤民之意?
或又以堰成之后,安阳水减,不可胜舟,虑失关市之税。
夫以一渠之流,不过减河数分,孰谓舟不通?
苟利于民,虽捐征税,其亦末矣。
不寻今古利害,徒采野人下卒之语,以斟酌三百年废渠之迹,安能尽其术乎?
西门豹贤臣也,史起尚以为不知用,是不智也。
况野人鄙卒能知此耶!
传曰:「民可与乐成,不可谋始」。
若俯从臣议,恢复农功,则禹之疏浚川泽,周之均别庐井,无以加矣。
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四。又见《宋会要辑稿》食货七之七(第五册第四九○九页)、食货六一之九一(第六册第五九一九页)。
乞募民复十二渠奏天圣四年八月 北宋 · 王沿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四、《玉海》卷二二、《宋史》卷三○○《王沿传》、《明一统志》卷四、雍正《山西通志》卷三一、雍正《馆陶县志》卷一一
汉、唐之初,兵革才定,未暇治外侮,则屈意以讲和。
承平之后,兵力有馀,而外侮不已,则以兵治之。
孝武之于匈奴太宗之于突厥颉利是也。
《春秋》内其国外诸夏,内诸夏外四裔,明王者之兴,当先正京师,乃正诸夏,诸夏正,乃正四裔,以渐治之,自近者始也。
宋兴七十年,四海之内莫不臣妾,可谓诸夏正矣。
然而北敌桀骜,数寇深、赵、贝、魏之间,先朝患征调之不已也,故屈己与之盟。
然彼以戈矛为耒耜,以剽虏为商贾,而我垒不坚、兵不练,徒规规于盟歃之间,岂久安之策哉?
夫善禦敌者,必思所以务农实边之计。
河北为天下根本,其民俭啬勤苦,地方数千里,古号丰实。
今其地十三为契丹所据,馀出征赋者七分而已。
魏史起凿十二渠,引漳水溉斥卤之田,而河内饶足。
唐至德后,渠废,而相、、磁、洺之地并漳水者,屡遭决溢,今皆斥卤不可耕。
故缘边近郡数蠲税租,而又牧监刍地占民田数百千顷,是河北之地虽有十之七,而得租赋之实者四分而已。
以四分之力,给十万防秋之师,生民不得不困也。
且牧监养马数万,徒耗刍豢,未尝获其用。
请择壮者配军,衰者徙之河南,孳息者养之民间,罢诸坰牧,以其地为屯田,发役卒、刑徒佃之,岁可获谷数十万斛。
漳水一石,其泥数斗,古人以为利,今以为害,系乎用不用尔。
愿募民复十二渠,渠复则水分,水分则无奔决之患,以之灌溉,可使数郡瘠卤之田变为膏腴。
如是,则民富十倍,而帑廪有馀矣。
以此驭敌,何求而不可?
新授京朝官限五日朝辞不得妄求恩奖奏天圣四年八月十四日 北宋 · 王沿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八、《宋会要辑稿》仪制九之一四(第二册第一九九四页)
京朝官授差遣多不即入辞,妄贡封章,希求恩奖。
中书门下检会旧条,京朝官受敕后不得更赴朝参,限五日朝辞,除程与限一月;
又承明殿奏事官不得妄陈劳绩,侥求章服恩泽,如违,委入内内侍省申奏。
今请下御史台,应新授京朝官并以条敕晓谕,违者弹纠闻奏。
乞减放京兆府灾伤人户秋税奏天圣五年十一月 北宋 · 王沿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八、《宋会要辑稿》食货七○之一六二(第七册第六四五一页)
京兆府长安等四县人户诉旱及虫伤田苗,欲于秋税内减放三分;
其馀咸阳等九县减放二分。
减外合纳税物,乞于本府送纳。
乞发仓廪赈贷河北路饥民奏天圣六年五月 北宋 · 王沿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八
保州永定军百姓艰食,已令逐处发仓廪各万石减价出粜。
自邢、赵、真定府等处,各令支借种粮与归业人户,并与倚閤今年夏秋税赋,及令逐处倍加安恤。
按:《宋会要辑稿》食货五七之七(第六册第五八一四页)。又见同书食货六八之三七(第七册第六二七二页)。
请以强壮代禁卒削深文而用正律奏天圣六年七月 北宋 · 王沿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六、《宋史》卷三○○《王沿传》、《续资治通鉴》卷三七、光绪《馆陶县志》卷一一
本朝制兵刑,未几于古。
自北人通好三十年,二边常屯重兵,坐耗国用,而未知所以处之。
请教河北彊壮,以代就粮禁卒之阙,罢招厢军,以其冗者隶作屯田,行之数年,渐成销减,而彊壮悉为精兵矣。
古者「刑平国,用中典」,而比者以敕处罪,多重于律。
律以绢直代之,律坐髡釱而役者,敕黥窜以为卒。
比诸州上言,谪卒太多,衣食不足,愿勿复谪者七十馀州。
以律言之,皆不至是,是以繁文罔之而寘于理也。
诚愿削深文而用正律,以钱定罪者悉从绢估,黥窜为卒者止从髡釱,此所谓胜残去杀,无待百年者也。
请缓差信安军霸州公人奏天圣六年九月丙申 北宋 · 王沿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六
乾宁信安军霸州公人逃去者,随辄差人。
水灾之后,重困于民,请俟岁丰如旧。
乞令官吏分行河北诸州相度水利奏景祐元年正月 北宋 · 王沿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一四
怀、卫、磁、相等州,皆有水泉,可疏引以溉民田。
请用前获嘉县西门峰、新知将陵县王良分行诸州规度之。
邢州更不供马草地文帐奏景祐元年六月二十五日 北宋 · 王沿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八、《宋会要辑稿》兵二一之二六(第八册第七一三七页)、《宋会要辑稿补编》第四一五页
乞令邢州更不供申群牧司洺州广平监牧马草地文帐。
洺、赵州先许人户佃牧马草,亦依例施行。
乞支借稻种与人户种莳奏景祐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北宋 · 王沿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八
磁、相、邢、赵州南州军浇灌去处,人户种莳稻田。
勘会西山带州军即目开修,甚有地洼。
窃缘逐处少得稻种,乞下卫州,于种田务支借二百硕与人户种莳,收成日依元数送纳。
按:《宋会要辑稿》食货七之一一(第五册第四九一一页),食货六一之九三(第六册第五九二○页)。
请调兵夫修复白渠奏景祐三年二月 北宋 · 王沿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一八
白渠自汉溉田四万顷,唐永徽中亦溉田万顷,今裁及三千馀顷。
盖官司因循,浸致堙废,请调兵夫修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