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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椿南宋
措置奉安符宝所合行事件奏嘉定十六年七月 南宋 · 王椿
 出处:全宋文卷七四○九、《宋会要辑稿》职官二之五二(第三册第二三九七页)
奉旨差充都提举安符宝承受官,今随宜参酌比附,条具到合行事件:
一、乞以都提举安符宝承受为名。
一、合用印记,乞下文思院铸造铜印一面,以「都提举安符宝承受之印」一十二字为文。
一、今来奉安符宝系创行建置盖造殿宇廊庑等,乞差主管文字一名,许于见领职局及内外官司大小使臣、见任得替寄居待阙已未参部,或白身人吏内指差,相兼祗应。
带行见请与理为在司在任月日,有名目人理为资任。
请给等依玉牒所等处承受主管文字则例支破。
一、乞差背印投送文字亲事官共二十,下皇城司指名踏逐差取,实占祗应,遇阙依此差填。
一、踏逐在内皇城司起盖符宝殿宇等一所,差人吏并亲事官,各合缀带敕入宫门号一道,乞于皇城司支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