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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斿北宋
乞委州县长吏领签勾请给奏建中靖国元年十月 北宋 · 王斿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九○、《宋会要辑稿》职官五七之五○(第四册第三六七六页)
切见天下勘给官吏军兵请受及勘支官物,并须先由粮料院批勘,封送勾院点检勾勘讫,仓库方得依数照支。
今天下州府粮料院批勘,而判勾即皆专委通判
通判是本州按察官,使之判勾则其势可以点检粮料院违条妄支官物及诸般差错作弊等事。
唯县则皆倒置不同。
府界等县勘给务反令知县领之,签勾反令监当官领之。
监当官视本县长吏其势与按察官无以异,虽坐视勘给务违法等事,在于人情,岂敢追呼点检?
欲乞特降指挥应县有勘给务处,俾监当官兼之,而签勾即专委本县长吏
如此,则签勾之势可以点检勘给务,而关防之法不为虚设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