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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居正宋 1087 — 1151
左从事郎喻樗宣教郎绍兴四年九月 宋 · 王居正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八三、《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八○
自熙宁用事之臣托儒为奸,而斯文几丧五十馀年。
其间不以一时之是非毁誉动其心,而能审是其所学,以不失其正者,岂非豪杰之士欤?
尔少禀异才,辅之笃学,谋道力久,卒用有成,既窃伊洛之渊源,遂见古人之大体。
蔼然令问,达于朕闻。
燕见便朝,有嘉献纳,改锡京秩,将试尔能。
夫大学之道,由诚意正心,以至于治天下、国家。
此尔昔之所闻于师,而成己成物之要在是也。
勉行汝知,毋负所学。
故赠承事郎陈东欧阳澈并加赠朝奉郎秘阁修撰绍兴四年十月 宋 · 王居正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八三、《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八一、《四朝闻见录》卷二、说郛本《后耳目志》、《宋史全文》卷一九上、《陈少阳集》附录、《欧阳修撰集》附录
呜呼!
古之人愿为良臣,不愿为忠臣。
以谓良臣身美名,君都显号;
忠臣己婴祸诛,君陷昏恶。
呜呼!
惟尔东、尔澈,其殆将有意于忠臣乎。
繇朕不德,使尔不幸而不为良臣也。
虽然,尔藉不幸,不失为忠臣,顾天下后世独谓朕何!
此朕所以八年于兹,一食三叹而不能自已也。
通阶美职,岂足为恩,以塞予哀,以彰予过,使天下后世考古之君、饰非拒谏之主,殆不如是。
魂而有知,享朕兹意。
汪伯彦落职制 宋 · 王居正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八三、《四朝闻见录》卷二
朕痛念建炎之初政,实亏从谏之令名,俯仰八年,寤寐永叹。
比下责躬之诏,敢为归咎之文。
而论者谓汝专宥密之司,实任仰成之寄,汝言汝听,汝弼汝从,宜思广朕之聪明,何恤庶人之议政。
使人主蒙拒谏之谤,而朝廷污杀士之名。
仰视君亲,何施面目!
朕览人言而惕若,抚往事以何追。
罪固在于朕躬,谊难宽于尔责。
直学士院 宋 · 王居正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八三、《四朝闻见录》卷二
臣幼值朝廷以王氏父子议学取士,汩没心术,耗敝精神。
晚而知悔,始从师友,妄意穷经,其于雕镌缉缀之文,未尝经意。
惟自惜国朝外制初无定体,故臣得值,以陛下得意志广,著之训词,求之近俗,固已非是。
若夫内制之谨严,不容率意而有作。
论当今国势奏 宋 · 王居正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八三、《宋史》卷三八一《王居正传》
昔人有云:「君以为难,易将至矣」。
今日之事,朝廷皆曰难,则当有易为之理。
然国势日弱,敌气日骄,何邪?
盖昔人于难者勉强为之,今以为难,不复有所为,以俟天意自回,强敌自毙也。
宣和末,以为难者十五六,至靖康与宣和孰难?
靖康末,以为难者十八九,至建炎与靖康孰难?
由此而言,今日虽难于前日,安知他日不难于今日?
盖宣和以为难,故有靖康之祸;
靖康以为难,故有今日之忧。
今而亦云,臣有所不忍闻。
太祖太宗配明堂议绍兴元年四月 宋 · 王居正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八三、《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三、《中兴小纪》卷一○
皇祐明堂,本非为万世不易之礼也。
盖古之帝王,自非建邦启土肇造区夏者,皆无配天之祭。
故虽周之成、康,汉之文、景、明、章,其德业非不美,然而子孙不敢推以配天,避祖宗也。
圣宋崛起,非有始封之祖,则创业之祖太祖是矣,有德之宗太宗是矣。
太祖则周之后稷,配祭于郊者也。
太宗则周之文王,配祭于明堂者也。
此二者不迁之法。
皇祐宗祀,合祭天地,固宜以太祖太宗配。
当时盖拘于严父,故配帝并及于真宗
主上绍膺大统,自真至神,均为祖庙,独跻则患在于无名,并配则几同于祫享。
望以太祖太宗并配明堂,于礼为合。
详定袭封安定郡王事劄子绍兴元年五月 宋 · 王居正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八三、《宋会要辑稿》帝系五之三六(第一册第一二九页)
近来朝廷指挥定夺袭封安定郡王事
本部以燕王之后所执大宗之说,考之礼经及见行袭封法虽不合,然不敢以谓当封秦王之后令庇,而乞取自朝廷指挥
居正切谓太祖皇帝生二子,长曰燕王,次曰秦王
燕王立则燕王之子孙相传,世世不绝,秦王何与焉?
宣和之末,识不及此,有司执文,遂封令荡。
失熙宁后来舍从贲封世开之意也。
伏乞朝廷详酌,特降指挥施行。
隆祐皇太后册礼议绍兴元年五月 宋 · 王居正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八三、《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四
国朝追册母后,皆由前日未极尊称之故。
隆祐皇太后蚤俪宸极,虽蒙垢绍圣,退处道宫,而案元符三年五月诏书,则上皇受命钦圣宪肃皇后以复冢妇之意,亦已明甚。
崇宁初,权臣擅政,悖违典礼,以卑废尊。
太后之隆名定位已正于元符,而不在靖康变故之日也。
谓宜专用钦圣诏书及崇宁奸臣沮格之意奏告天地宗庙,其册礼不须讨论。
乞许职任官宿斋于本司奏绍兴二年三月 宋 · 王居正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八三、《宋会要辑稿》礼一四之七七(第一册第六二五页)
每遇祀祭天地宿斋,缘天宁观所盖席屋间例窄狭,欲乞祠前一日赴祠所点馔毕,内有职任官各宿于本司,如合趁赴朝参立班,并免。
颁降童行度牒事奏绍兴二年四月 宋 · 王居正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八三、《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三之三三(第三册第二六八○页)
新法,空名度牒等系依茶盐钞引法,关防诈伪。
今来童行试经,合给度牒,系本部照奏出给,填名降下元奏州军,追试中童行正身,同师当官验实给付。
欲更不用字号料例公据勘合号簿。
其空名度牒等自合依旧。
乞令礼官合议配侑之礼奏绍兴二年闰四月 宋 · 王居正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八三、《永乐大典》卷五四五六
九月二日季秋祀昊天上帝,前二日,奏告神宗皇帝配侑。
居正等窃惟去岁明堂大礼,是时礼官仰稽神宗圣训,及取司马光、吕诲、王安石等说,皆以谓向者明堂配以近考,失《孝经》本旨,遂请以太祖太宗配。
而朝廷参用侍从台谏之议行之矣。
其九月四日祀昊天上帝,实每岁大飨明堂之礼。
今既不敢因旧配以神宗,而去岁明堂缘奉诏书,参酌皇祐故事,有合祭并配之礼,与今来每岁祀上帝礼复不同。
乞令礼官合议,取旨施行。
按:《宋会要辑稿》礼二四之八五(第一册第九四二页)。又见同书礼二五之八六(第二册第九九七页)。
降付祭祀祝文事宜奏绍兴二年五月 宋 · 王居正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八三、《中兴礼书》卷一五六、《宋会要辑稿》礼一四之七七(第一册第六二五页)
检会《太常因革礼》,景德元年八月十一日诏曰:「祭飨大事,交接神明,祝史正词出于秘府,举兹职业,尤在精虔。
自今祠祭祝版,令秘书省官常切提举,内中降出,令秘阁以木匣封锁,付至祠所」。
本寺契勘近来祠祭所降祝文,并未见用匣封锁降付祠所,止是前期降付执事人,安奉去处不致严洁,甚非交接神明之意。
欲乞自今后应祠祭祝文,于祠前二日令秘书省用木匣封锁,降付祠所望祭殿上安放看守,其抬擎人候礼毕归省。
所贵奉神严洁。
乞令诸路以天申节依减半法试经奏绍兴二年 宋 · 王居正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八三、《淳熙三山志》卷三三
渡江以来,条格散失,所恩例并权住。
今岁给降空名度牒,不下五六万,乃无一人以试得度者。
请天申节令诸路依减半法试经,敢于格令合给外陈乞者,礼部执奏。
言省费裕国之策奏绍兴三年五月 宋 · 王居正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八三、《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五四、中兴两朝编年纲目、《宋史》卷三八一《王居正传》、《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九二
今有司以数路之所出,欲尽为向者一百七十三年之事,不忍暂废,非所谓知时变。
夫不知随时以省事,而乃随事以省费,故今日例有减半之说。
究其实未始不重,而徒示人以弱。
如国初岁举进士不过数十,今至四五百人,此其费亦大矣。
然御试之日,臣备员考官,有司给烛半挺,曰此省费也。
呜呼!
其亦拙矣。
他皆类此。
臣愿诏大臣论定,若非禦寇备敌与恤民之事,一切姑置,则省费而国裕矣。
主殴佃客致死不当减等断罪奏绍兴四年四月 宋 · 王居正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八三、《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七五
臣闻杀人者死,百王不易之法。
先王非不知死者已不可复生矣,而杀人者又必死,盖以谓杀人而不死,则人殆无遗类矣。
此先王之深仁厚泽,万世而不匮者也。
臣伏见主殴佃客致死,在嘉祐法奏听敕裁,取赦原情,初无减等之例。
至元丰始减一等配邻州,而杀人者不复死矣。
绍兴又减一等,止配本城。
并其同居被殴至死,亦用此法。
侥倖之途既开,鬻狱之弊滋甚。
由此人命寖轻,富人敢于专杀,死者有知,沈冤何所赴愬?
伏望陛下深轸至怀,监古成宪,断自渊衷,俾从旧制,用广祖宗好生之德,成陛下全活之恩。
乞许候痊愈日上殿奏绍兴四年四月 宋 · 王居正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八三、《宋会要辑稿》仪制九之一九(第二册第一九九七页)
被旨,候到,令引见上殿。
缘见患喘渴,登对未得。
望许令先次朝见,候痊愈日即起赴上殿。
两浙州县事魔之俗奏绍兴四年五月 宋 · 王居正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八三、《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七六
伏见两浙州县有吃菜事魔之俗。
方腊以前,法禁尚宽,而事魔之俗犹未至于甚炽。
方腊之后,法禁愈严,而事魔之俗愈不可胜禁。
州县之吏,平居坐视,一切不问则已。
间有贪功或畏事者,稍踪迹之,则一方之地流血积尸,至于庐舍积聚,山林鸡犬之属,焚烧杀戮,靡有孑遗。
方腊之平,至今十馀年间,不幸而死者不知几千万人矣。
仰惟仁圣在上,视民如伤,而民愚无知,蹈祸至死。
窃意陛下所宜恻然动心,而思欲究其所以然之说也。
臣闻事魔者,每乡或村有一二桀黠,谓之魔头,尽录其乡村之人姓氏名字,相与订盟,为事魔之党。
凡事魔者不肉食,而一家有事,同党之人皆出力以相赈恤。
盖不肉食则费省,故易足;
同党则相亲,相亲故相恤,而事易济。
臣以谓此先王道其民使相亲相友相助之意,而甘淡薄,务节俭,有古淳朴之风。
今民之师帅既不能以是为政,乃为魔头者窃取以瞽惑其党,使皆归德于魔,于是从而附益之以邪僻害教之说。
民愚无知,谓吾从魔之言,事魔之道,而食易足、事易济也,故以魔头之说为皆可信,而争趋归之。
此所以法禁愈严而愈不可胜禁。
臣愚伏望陛下念民迷之日久,下哀矜之诏书,使人晓然知以谓不肉食则费省,故易足,同党则相亲,相亲故相恤而事易济,此自然之理,非魔之力。
而至于邪僻害教,如不祭其先之类,则事魔之罪也。
部责监司,郡县责守令,宣明诏旨,许以自新。
又择平昔言行为乡曲所信者,家至而户晓之。
其间有能至诚用心,率众归善,优加激赏,以励其徒。
庶旧染之俗,闻风丕变,子子孙孙咸被圣泽,实一方生灵赤子之幸。
封还令懬转太中大夫词头奏绍兴四年六月 宋 · 王居正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八三、《宋会要辑稿》帝系六之七(第一册第一三三页)、《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七七
庶官中大夫不可转太中大夫,则此祖宗之法,万世不可改易。
以令懬为贤邪,则贪婪苟得,众所共知;
以一太中大夫为不足惜耶,则宗室之为承宣使者不还踵求为节度使矣。
臣诚不敢曲从,助成朝廷之过举。
臣未敢命词行下。
乞重加贬削黄潜善汪伯彦绍兴四年十一月 宋 · 王居正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八三、《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八二、《四朝闻见录》卷二
伏睹近降指挥,追赠陈东、欧阳澈官职。
陛下悔往责躬,极其哀痛,道路之人闻者为之感泣。
臣窃惟宰辅非才,误国乱政,求之自昔,岂可胜诛?
然至极于鄙夫有患失之心,廷臣无作威之戒,使人主蒙拒谏之谤,朝廷有杀士之名,此而不诛,何以为政?
乡者建炎之初,陛下以四海无奠祀之主,虽俯从人欲,肇履帝尊,念两宫之远狩,悯宗社之阽危,祸故靡常,宸心震悼,万机之事实付之一二大臣。
黄潜善、汪伯彦偶缘攀附,同秉国钧,首膺注意之求,尊任仰求之寄,固当开辟言路,广上聪明。
潜善、伯彦不学无术,文过饰非,惟用心固宠以保身,务惩处士之横议,致东与澈,被此淫刑。
方其威命之行,实为初政之累。
远近询之,无不感叹。
一自潜善、伯彦得罪去位,于今六年,陛下喜闻謇谔之声,包容狂直之士,崇奖台谏,询择刍荛,导人使言,不吝于爵赏。
使天下晓然,愚民孺子咸知向者东、澈之死罪,非陛下之心,而忠臣义士扼腕共怒,甘心于潜善等之日久矣。
今陛下尚轸渊衷,痛自追咎,使潜善魂魄有知,犹思延颈就戮;
伯彦躯干故在,不识何施面目,仰睹君亲?
伏望圣慈,特赐睿断,将潜善、伯彦无问死生,重加贬削,慰四海爱君慕义之心,彰二子杀身成仁之志。
按:《欧阳修撰集》卷七,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乞蠲免淮南州军生辰及大礼进奉奏绍兴四年十一月 宋 · 王居正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八三、《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八二、《宋会要辑稿》宗儒七之六二(第三册第二三一九页)
上之所取于百姓之物,其名色虽不同,然要之皆因其土地之所出,民力之有馀,以助县官之费一也。
故朝廷当察民力之有无,不当问所立之名色。
就其名色论之,生辰及大礼进奉,乃是臣子用致区区倾祝飨上之诚,初非朝廷取于百姓之物。
若朝廷察见民力无所从出,固合豫降指挥,曲加慰谕,以将来生辰或大礼不须依例进奉。
如此,则君臣恩礼,上下两尽。
朝廷既不能然,至使州县自乞蠲免,盖已非是。
矧又以系是进奉之物,不许蠲免,臣窃以为过矣。
兼知和州申述本州残破,无所从出,事理显然。
伏望圣慈特与蠲免,仍乞指挥户部,今后淮南州军应有似此起发之物,更切审度。
如见得合行除放,不须令本处再三申请。
庶使恩意出自朝廷,人知感悦。